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德媒体侵权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来源:新闻与传播学院   6-4   阅读:
T AAA

6月1日-2日,由我校与国家广电总局法规司、国际合作司、德国巴伐利亚州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承办的中德媒体侵权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北京广电国际酒店举行。来自我校和德国巴伐利亚州广播电视台、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广电总局及广播影视系统有关单位等数十家单位的80余名专家学者、媒体法律顾问参加会议。我校副校长马怀德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马怀德在致辞中指出,媒体侵权法律问题目前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共同关注的话题,在这一背景下举办本次研讨会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我校在多学科建设和国际化发展战略过程中,特别关注新闻传播法,以及新闻传播学的学科发展。新闻与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最年轻的一个学院,在成立短短的一年半的时间里,已经在新闻传播学本身及其与法学的有机结合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2009年,在侵权责任法立法征询意见的过程中,新闻与传播学院就与国家多个部门共同举办了多次媒体侵权问题研讨会,提升了我校在新闻传播法领域的影响力。他表示希望通过学界、业界、法律界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来共同推进媒体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广电总局法规司司长才华、德国巴伐利亚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兼法规部主任阿尔布雷希特•黑塞也分别代表所在机构致辞。

黑塞博士、巴伐利亚广播电视台音乐版权事务及合同部门主管卡斯滕•武尔夫博士、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吕焕斌、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宋建武教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律顾问兼我校传播法中心执行主任徐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马军,在研讨会上分别作了题为“德国保护公众人物和普通个人避免受到错误事实的报道”、“德国媒体侵犯人格权的法律后果”、“德国保护公众人物和普通个人避免诋毁和侮辱”、“德国媒体报道发表前的审查和注意义务”、“从湖南广播电视的运作看媒体避免侵权报道的流程控制”、“中国评价媒体报道客观性、真实性的标准”、“中国公共人物隐私权问题和媒体责任”以及“中国媒体侵权诉讼案件实务分析”的主题演讲,介绍了中德双方在媒体侵权领域的法制建设现状及典型案例。在互动环节,主讲专家与与会代表围绕上述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并就许多热点问题达成了共识。

国家广电总局法规司副司长余爱群在研讨会闭幕式上,总结了为期两天的会议内容,她对研讨会上取得的成果表示赞赏,对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细致周密的会务工作表示感谢,并表达了与我校以及巴伐利亚广播电视台长期合作的愿望。黑塞博士也表示,愿意加强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特别是与我校的合作与交流。

据悉,本次研讨会是根据中德两国政府间合作框架协议而举办的,旨在增进两国在广播影视法制领域的对话与学术交流。

(编辑 米莉)

关闭

| 图片新闻 |
| 最近更新 |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