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邀请,我校选派的10名本科学生于7月19日—24日赴港开展了为期6天的交流活动。
我校曾分别于2008及2009年成功接待由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与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联合发起的“香港法律专业学生暑期内地学习实习团”。此次赴港活动为此前活动的回访,旨在进一步促进两地法律专业学生的交流,加深对两地法律制度、司法机构的了解。
在港期间,我校学生团拜访了包括香港廉政公署、终审法院、律政司、申诉专员公署、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等多家机构,并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