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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我校召开第一届直博生培养研讨会

来源:研究生院   11-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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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我校在海淀校区召开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为主题的第一届直博生培养研讨会。会议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副校长常保国出席会议,研究生院领导、学生工作部领导、直博生所在培养单位领导、指导教师代表、研工办主任、辅导员以及2022级全体直博生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卢春龙主持。

(我校召开第一届直博生培养研讨会 摄影 焦运佳)

卢春龙谈到,直博生培养是我校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法学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探索,需要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研究生院院长助理兼培养办公室主任肖宝兴介绍了直博生培养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

全体直博生在发言中表示,有机会成为法大首届直博生既觉得无比荣幸又深感责任重大。直博生对课程设置、培养环节、考核机制、国际交流、奖学金评定、班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围绕研讨会主题,结合自身经历与专业方向,分享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体会。

交流研讨环节,与会导师围绕直博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规划、日常管理等进行了深入研讨,气氛热烈,导师代表们高度赞赏学校开展直博生培养改革的创新和尝试,并对直博生培养模式寄予厚望。终身教授李德顺表示,学校开展直博生培养旨在于研究生人才培养中创造一条“超车道”“快车道”,快速培养拔尖人才,意义重大。法与经济研究院院长李曙光分享了直博生培养方面的思考,他认为直博生培养目标应兼顾学术目标和综合素质;培养要求应体现更高标准的专业基础和学术视野;学业规划应特别清楚手段和方法科学合理;管理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杨秀清对直博生专业选修课的范围、出国交流平台的搭建、统一管理提出了具体建议。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认为法学直博生培养是创新,是试验,也是试错,应严格执行退出机制;直博生培养要有大量的阅读,尤其是经典著论的阅读;导师应同时承担起引导者、发现者和呐喊者的责任;直博生学术创新要求应更高,心无旁骛地致力学习和学术。法学院王青斌认为直博生培养一定要有分流,明确考核要求;指导与管理方面可以根据考核区分阶段,考核前后各有侧重。

直博生所在培养单位院领导、研工办主任和辅导员分别发言。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刘力对优化直博生管理机制等提出了建议;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张永然重点对直博生奖学金评选和日常管理机制提出建议。

(与会人员合影 摄影 焦运佳)

常保国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党的二十大提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创新型法治人才,高度重视直博生的培养工作,此次研讨会为进一步完善直博生培养管理制度提供了直接的帮助。他对直博生、直博生导师、研究生院提出三点建议。第一,直博生要树立远大的学术志向,把学术研究作为毕生的学术志业,努力为中国自主性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和创新做出贡献。第二,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因材施教,探讨个性化的培养方式。第三,研究生院要加强直博生培养的协调统筹,在培养方案设计、出国进修、联合培养和实习实训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服务与保障,着力培养造就法学拔尖创新人才。

编辑 方舒婷(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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