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高文佳)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5日,我校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采用线上方式先后召开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马怀德及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两次会议分别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副校长常保国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卢春龙主持。
(我校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召开 摄影 卢云开)
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第一批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报告,经表决,委员会决定授予40人博士学位、43人硕士学位。
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批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报告及授予学士学位报告,经表决,委员会决定授予16人博士学位、509人硕士学位、189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经会议审议表决,评选10篇2021-2022学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关于撤销若干名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请示》《关于撤销若干名成人本科生重复授予学士学位的请示》;会议通报了《2022年下半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报告》《2022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三级抽检工作报告》。
(马怀德讲话 摄影 卢云开)
在第五次会议总结讲话中,马怀德就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提出四点要求:
第一,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核心是提升学位论文质量。学位论文质量事关研究生招生、学科建设和办学声誉等,是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和三级抽检反映出的质量问题,持续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学术伦理要求和学术规范指导。导师要主动引导研究生将坚守学术诚信作为自觉行为,掌握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情况,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严格制度,强化落实,严肃责任追究,严守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底线,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二,大力培育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二级培养单位和导师要积极提供平台、渠道与机会,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激发研究生创新思维,引导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聚焦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开展重大原始创新、理论创新等。从论文选题源头抓起,做好优秀学位论文发现、培育、评选工作,强化优秀学位论文示范作用,激励师生创优精神、营造学术创新氛围,将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作为推进学位论文高质量提升的重要“助推器”。
第三,持续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近期,学校修订制定完成了若干研究生培养及导师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章立制工作取得新进展,要强化制度落实,依法管理、按章办事。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进一步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制度进行分流退出。
第四,严格规范学位授予管理工作。针对成人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历史数据不准确等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并分析原因,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坚持把高质量、高标准要求贯彻管理工作始终,采取切实有效举措,提升学位授予管理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