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晚,德国著名法学家、科隆大学法律系前主任诺贝特•霍恩教授(Prof. Dr. Norbert Horn) 应中德法学院邀请在学院路校区为广大师生作了一场以“市民法治国家的哲学与历史基础”为主题的精彩讲座。我校终身教授江平老师作为特邀嘉宾出席讲座并作了点评,中德法学院院长米健教授主持讲座,霍恩教授的博士生、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罗莉副教授为讲座作了翻译。法学院高家伟教授等也参加了讲座。
在讲座中,霍恩教授首先提出,国家的终极目的是造福于民,为此理应探索最好的法治模式。欧洲学者尤其强调必须保障市民的私有财产,限制国家权力,防范国家权力对市民权利的肆意侵犯。市民法治国家意味着所有市民均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国家则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法治高于并规范政治。欧洲法治传统滥觞于古希腊时代,传承于古罗马,此后虽一度在中世纪沉寂多年,最终在启蒙主义大潮的引领下,一跃登上历史舞台,成为当今时代的最强音。霍恩教授以宏大的历史视角为经,辅之以深邃的哲学之纬。通过从英国的大宪章,美国的独立宣言,一直到二战后的世界人权宣言,欧洲人权公约的历史回顾,指出人权法的重要性绝对不可忽视。同时结合欧美多位启蒙思想家的相关理念,揭示从绝对王权到人民主权的巨大历史进步。教授主张,只有自觉兼顾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争取实现市场与国家的双赢,才是通向市民法治国家的不二法门,识者不可不察。
江平教授在随后的点评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东西方专制主义存在本质差异。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公民社会的完善与成熟。作为经济领域的市民社会,在当下的中国前途基本乐观,而处于政治领域的公民社会,则未竟全功,尚待努力。为了避免社会的两极分化,需要未雨绸缪,尽早着手培育庞大的中产阶层。
在随后的提问环节中,全校师生踊跃发问,纷纷表达自己见解和疑惑,与教授共同讨论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气氛轻松活泼。值得一提地是,中德法学院几位同学在发言中,以流利的德语震惊全场。米健院长最后强调,霍恩教授的演讲与江平教授的点评,一中一西,相得益彰。中国的法治国家前景,无论是认为近期乐观,还是终极悲观,最终都需要达观面对。
讲座结束后,米健院长向霍恩教授赠送了礼物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