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2日,我校赴香港理工大学访问团结束了在香港的交流活动,顺利返回北京,此次为期8天的香港交流活动圆满结束。
作为我校重要外事交流活动之一,与香港理工大学的交流项目历经五年已逐步走向成熟。今年访问团由学校选拔12名学生组成,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邹顺、校团委艺术团团长孙璐、国际法学院分团委书记范亚新三位老师带队。在港期间,访问团与香港理工大学及香港大学的师生进行了积极友好的交流与学习,香港理工大学学生事务处总监冯陈敏慈女士亲自陪同我校交流团参观香港理工大学,并做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访问团还拜访了廉政公署(ICAC)、香港律师会、高等法院以及立法会,并且与香港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女士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通过交流和学习,我校访问团进一步对香港法律制度,香港立法会的构成和职能加深了了解。
本次访问团受到了香港理工大学师生的热烈欢迎,访问团在以往交流活动的基础上进行了积极的工作,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全面的法律知识、良好的外语水平展现了法大青年学子的风貌,受到了香港理工大学师生和接待机构的高度评价。我校2006年赴香港理工大学访问团交流活动不仅开拓了同学们的视野,丰富了人生阅历,培养了团队精神,加深了学生对香港高校教学体制、香港法律制度、香港社会的了解,更为重要的是,此次交流为两校间的进一步合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基础。相信两校在未来的友好合作中,会出现更新更好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