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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构:理论与实践”学术论坛暨第三届“国家监察理论与实践优秀论文奖”颁奖典礼在我校举行

来源:国家监察研究院   12-2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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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我校国家监察研究院、纪检监察学院举办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构:理论与实践”学术论坛暨第三届“国家监察理论与实践优秀论文奖”颁奖典礼在海淀校区召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纪检监察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刘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纪检监察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秘书长、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过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纪检监察学学科评议组成员、西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谭宗泽,中纪委研究室原主任李雪勤,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景跃进,北京大学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廉政学会会长何增科,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南方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廉洁研究院院长姚文胜,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袁柏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蒋来用等出席论坛。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与纪检监察实务工作者参加了本次论坛。我校国家监察研究院院长张桂林主持颁奖典礼和学术论坛。

(颁奖典礼暨学术论坛举办)

我校副校长、纪检监察学院院长常保国为本次论坛致开幕词,他表示纪检监察学成为一级学科是中央纪委推动、全国高校长期的反腐败与廉政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历史积淀的结果,今后纪检监察学科的行稳致远发展更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常保国致辞)

刘硕在致辞中谈到,党的自我革命是新时代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建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一个重大命题,要将理论和实践结合,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研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愿与学界一道加强合作交流,为促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贡献力量。颁奖环节,我校国家监察研究院副院长李莉介绍了征文评选过程。本次征文评选活动共收到257篇文章,经匿名化处理,在严格的学术评判标准下,评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6篇,优秀奖17篇。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助理研究员刘滨荣获一等奖,作为获奖代表发言。在评委点评环节,清景跃进、李雪勤、袁柏顺、过勇、我校教授曹鎏教就获奖论文进行了精彩点评。

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构:理论与实践”学术论坛,何增科作题为《腐败预防与道德健康管理》的演讲,从反腐败、腐败预防的角度切入,对健康管理视角的腐败预防展开深入分析。秦前红作题为《关于监察法研究的几点思考》的演讲,基于对监察法的理论思考,提出监察法研究面临的瓶颈。谭宗泽作题为《完善反腐败制度规范体系的四个维度》的演讲,从三个方面理解党的自我革命的制度规范体系,将完善反腐败制度规范体系总结为坚持理论上的系统性、制度上的完善性、规则上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效果的可接受性四个维度。姚文胜作题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思考》的演讲,基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提出“四个明确”,即明确目标、明确分工、明确关系、明确趋势。蒋来用作题为《构建纪检监察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的方法:基于一个案例的分析》的演讲,基于新兴学科建设,重点关注知识体系的建设并进行国际化视角的对比分析,提出自己关于学科建设的思考。常保国作题为《纪检监察学的逻辑起点与概念体系》的演讲,从纪检监察学的学科特性、概念体系和中国特色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分享了基于多年教学过程形成的思考。

(与会人员合影)

当天下午,举办了纪检监察学学科校际论坛,由我校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施鹏鹏主持。常保国宣读了由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十余所高校发起的《纪检监察学院(研究院)院长联席会议倡议书》,旨在推进校际密切合作和资源共享,合力推进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

在下午举办的“监察理论与运行机制论坛”“党和国家监督论坛”中,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内蒙古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青岛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议题开展深入交流和研讨。

编辑 方舒婷(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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