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相关协议,我校每年选拔3名优秀学生赴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进行为期一学期的短期交流。该项目本年度报名选拔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面向我校2003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开展。
学生处于11月7日发布了报名通知,向同学们介绍了项目的相关情况和选拔流程,于11月8日至11日进行了报名工作。截止至11月8日总计有36名学生报名。
该项目选拔由英语笔试、英语口试、专家选拔面试三个部分组成。英语笔试、英语口试由教务处负责。11月25日进行了英语笔试,笔试成绩前20名的同学于12月2日参加了英语口试。笔试、口试总成绩前6名的同学参加专家选拔面试。
专家选拔面试于12月16日举行,专家选拔成员包括教务处副处长李玺文、科研处副处长杜学亮、国际交流处副处长蒋廷瑶、校团委副书记王明宇、学生处副处长高晓光等。在面试过程中,几位考官分别从学术水平、学习能力、社会工作、创新精神、适应能力、口语交流能力等方面对参加面试的同学进行了综合考核。最后选出了法学院张琳、民商经济法学院滕晓燕、国际法学院俞佳稚三位同学作为我校参加本年度香港城市大学短期交流项目的人选。
本次选拔工作得到了科研处、国际教育学院、校团委、外国语学院等学校各相关部门以及各位参加项目的同学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