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在学院路校区接待室,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杨宇冠教授和民商经济法学院王卫国教授接待了韩国司法研修院中国法研修团一行16人。
杨宇冠处长和王卫国院长分别代表学校和民商经济法学院对研修团成员表示欢迎,同时希望以后能够加强交流。韩国驻华使馆法务参赞朴兴植和韩国司法研修院教授李永东对我校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希望此次交流能使学员得到较大的收获。研修团学员将听取我校教授讲授的《企业法律制度》、《民事诉讼及仲裁法律制度》、《外商投资法律制度》课程,7月5日参观海淀区人民法院及律师事务所。
韩国司法研修院是韩国最高法院下属的培训预备法官、预备检察官、预备律师的教育机构。在韩国,经司法考试合格后,便进入司法研修院学习两年,接受法律实务方面的培训。研修院毕业后,按毕业成绩的顺序,并依自己的志向,当法官、检察官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