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与韩国岭南大学法学院建立合作关系

来源:民商经济法学院 尹志强   11-6   阅读:
T AAA

200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率尹志强副教授、吴日焕副教授组成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代表团,对韩国岭南大学法学院进行了学术访问。在此期间,代表团拜会了岭南大学的校长和副校长,参加了岭南大学法学院举办的中韩美“全球化与法学院的作用”国际研讨会,王卫国教授在会上作了题为《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法学教育:共性与个性》的专题发言。

11月2日上午,岭南大学举行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与韩国岭南大学法学院学术交流协议签字仪式。王卫国院长与岭南大学法学院朴仁洙院长分别代表两院在协议书上签字。根据该协议,两院将在法学领域开展信息交流、教师及学生交流、共同举办研讨会等多方面的合作。

在韩国期间,代表团还拜访了已与我院建立交流关系的东亚大学法学院,就双方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进行磋商并达成共识。

关闭

| 图片新闻 |
| 最近更新 |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