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要求,在我校人事处的支持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举办的第三期英语讲授法律专业课教师培训项目 — 世界法学名家系列课程高级研修班于2004年6月21日正式开班。举办此项目的宗旨是提高高校教师用英语讲授法律专业课的能力,并为国内法律工作者创造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法律比较研究的平台。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杨勤活处长在研修班开班仪式上作了发言,他指出本次活动是我校老师接受用英语讲授法律课程的培训的机会,同时也是我校老师与国际知名法学教授对话与交流的机会。通过一系列这样的课程学习,可以提高教师参与国际交流的能力,加大对外学术合作的力度,为教师走向国际舞台创造条件,提供捷径。
本次研修班从6月21日开始至9月8日结束,为时达两个多月之久,共开设了美国法哲学、国际公法、国际婚姻家庭法、加拿大宪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青少年司法与矫正制度、美国刑事诉讼法、欧洲犯罪学以及德国刑事诉讼法11门课程,邀请了包括来自美国、荷兰、加拿大、新西兰、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德国等国家在内的12名世界各国著名法学教授来讲学。
参加此次培训的教师大多为本校教师,同时也吸收了少量外校的教师来上课。6月21日上午9时,由来自美国印第安那大学的吉尼.施瑞夫(Gene Shreve)教授讲授了美国法哲学课程,并在课后回答了广大学生提出的问题。通过该课堂教学,我校师生得到了锻炼,开拓了视野。
本次研修班的举办对我校教师来说实属一次难得的机会,欢迎我校对此培训项目感兴趣的教师继续参加本项目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