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由我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主办的“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名家讲坛”第八讲在海淀校区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兼职教授吕忠梅主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环境法阐释”。校内外近百名师生参加了论坛。副校长刘艳红主持论坛。
(吕忠梅主讲 摄影 尹建峰)
在演讲的开场白吕忠梅谈到,法学研究者应当通过以学术讲政治、以法言法语说事理、以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推动实践的方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道理学理哲理,并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不断丰富扩展并不断体系化、学理化的过程。
(活动现场 摄影 尹建峰)
在接下来的演讲中,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环境法阐释,吕忠梅首先梳理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历程,她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孕育和形成于实践探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互为价值指引,互为方法论支撑,共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三个层面实现交汇。接着,吕忠梅指出要深刻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哲理与法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了对生态文明建设定位的重大判断,提出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核心命题,包含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追求,确立了“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的法治理念。随后,吕忠梅强调,编纂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法典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立法实践,当前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条件已经成熟,应当深入研究国外生态环境法典并发现可供借鉴的经验教训,寻找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文化根脉,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最后,吕忠梅认为应以建构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为抓手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应当重点关注生态环境领域的实践现象和理论困惑,结合环境法特有标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为具体指引,以环境法研究成果为基础,以“中国表达”为目标,建构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演讲结束后,现场师生们还结合自己的研究兴趣踊跃提问,吕忠梅一一予以回应并进行交流。
(刘艳红致辞和总结 摄影 尹建峰)
刘艳红表示,吕忠梅主任的演讲站位高远,立意深刻,是一场丰富的学术盛宴。她在演讲中全面梳理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实践探索,系统分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的哲理与法理,并结合我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实际,着重强调了建构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应当关注和研究的面向,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的理解与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成果,对于推进中国环境法的法典化、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和国际意义。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于飞,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教授侯佳儒,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林华等参加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