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第七届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海淀校区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马怀德等16名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副校长卢春龙主持。

(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会议讨论审议了《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本次文件修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重点围绕优化管理机制、规范授予程序、保障学位授予质量展开,主要调整包括:完善文件体系结构,明确学位标准审议主体及流程,拓宽学位申请成果认定范围,并建立健全学术复核与学位复核机制,以进一步提升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性和质量水平。

(马怀德讲话)
在总结讲话中,马怀德充分肯定了《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修订工作的严谨性和时效性,并对后续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确保条款表述精准规范;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条款,切实解决学位授予中的实际问题;三要提升文件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为学位管理提供有力制度支撑。他强调,文件出台后要加强政策宣传贯彻,确保全校师生准确理解执行,保障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