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6日,我校2014级学生“彩虹助学金”发放仪式在昌平校区举行。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冯世勇、学生处副处长张永然、学生处副处长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卜路军出席会议, 20名“彩虹助学金”获得者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生处处长卢少华主持。
会上,卜路军简单介绍了我校“彩虹助学金”发放的基本情况。学校自2006年起,每年拨专款设立“彩虹助学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后的基本生活费用,为他们解燃眉之急。截止2013年,共发放彩虹助学金近70万元,600多名学生受益。今年,学校拨付专款10万元作为“彩虹助学金”。

随后,冯世勇向参加仪式的20名学生每人发放了1000元的“彩虹助学金”。
座谈中,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向学校表达了感激之情。同学们纷纷表示他们会珍惜国家、社会和学校给予的关心和帮助,努力学习、艰苦奋斗、实现梦想,以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馈社会,成为德才兼备,对国家和社会有价值的法大人。
最后,冯世勇发表讲话,他首先对同学们考入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表示衷心的祝贺和热烈的欢迎。他说,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工作,决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他向同学们简要介绍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他鼓励同学们要正确认识贫困,物质上暂时匮乏,但精神上绝不能贫困。他向同学们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坚定信念,自立自强;二是刻苦学习,学好课本上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学生组织或社团,全面锻炼自己的能力;三是努力实践,深入社会,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向实践学习;四是全面发展,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学识、能力、素质等,成为品德高尚的大学生。

中国政法大学“彩虹助学金”介绍
学校自2006年起,每年拨专款设立“彩虹助学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后的基本生活费用,为他们解燃眉之急。截止2013年,共发放彩虹助学金近70万元,600多名学生受益。今年,学校拨付专款10万元,作为“彩虹助学金”。
一、发放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14级本科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家庭收入难以支付其入学后的基本生活费用,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1.孤、残、烈士子女或单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遭受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出现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经济来源显著减少并且生活困难的学生;
4.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发放标准及名额
每人1000元,共计100人。
三、认定依据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及其他能反映其家庭经济状况的事实
四、发放程序
1.学生报到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彩虹”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学院初审;
3.学生处审核;
4.发放“彩虹助学金”。
“彩虹助学金”分两批发放,新生报到当天,由校领导发放第一批“彩虹助学金”;第二批“彩虹助学金”将于9月12日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