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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老先生|忠诚担当 一生守望:北京政法学院建校初期名师群像

来源:校报编辑部  记者 张倩倩   10-2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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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4年9月,在第4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我校终身教授张晋藩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此次荣膺“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是党和国家对张晋藩先生立德修身、敬业立学、教书育人的高度肯定,也是对我校传承优良师德师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鞭策鼓励。

“人民教育家”张晋藩在法大,法大不仅仅有张晋藩!回望法大“大先生”的源头和脉流,有建校初期我国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知名学者,有“学科建设开创者”和曾经为学校的建设事业作出开拓性贡献的“元老教师”,他们殚精竭虑、孜孜以求,为中国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担当奉献、贡献力量。法大人秉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以“忠诚担当 艰苦奋斗 求真务实 奉法图强”为办学传统,在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今天,他们的爱国情怀、师者风范、学术追求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值得我们赓续传承,为法大的明天书写更辉煌的篇章。

2024年9月10日,在第四十个教师节到来之际,中国政法大学“师承教育情怀,赓续法大精神”致敬法大老先生特展在昌平校区逸夫楼文化艺术展厅开幕。“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如今,许多人津津乐道民国时期大师辈出,但其实大师就在我们身边——北京政法学院成立时,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及华北人民革命大学五校调来的人员中,囊括了一大批各个学科的“大师级”学者,汇聚了许多追求进步、爱国好学的青年俊彦,为北京政法学院的初创奠基、学院建设和学科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展现出“忠诚担当 艰苦奋斗 求真务实 奉法图强”的精神风骨,书写了一幅甘为民族复兴担当“铺路石”“引路人”“燃灯者”的老先生群像。

百年之遥,筚路蓝缕。初心既始,愈挫愈坚。法大老先生这个群体,在国家危亡和聚力行进的历史关头,伴随着国家从封闭到开放、从落后到富强的伟大历史性跨越。爱国报国,忠诚、担当是他们人生的主轴,在国家与民族重要的历史节点中,可以寻访到他们非凡的人生智慧和勇气。

一念家国,一生守望

1952年,为了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教育部贯彻中央“对政法财经各院系采取适当集中,大力整顿”的指示,按照“每大区条件具备时得单独设立一所政法院校”的原则,决定建立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

北京政法学院正是在此契机下应运而生,由原北京大学法律系、政治学系,原清华大学政治学系、原燕京大学政治系、原辅仁大学社会学系社会民政专业师生员工,和华北行政委员会(主要是华北人民革命大学)的部分干部组建而成,翻开新中国法治教育筚路蓝缕、开启山林的新篇章。

在众多大师中,声名卓著的钱端升先生(1900-1990)担任首任院长。

1900年出生的钱端升年仅24岁就获得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任教于清华大学、中央大学、北京大学和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合大学。

作为国内外闻名的政治学家和法学家,钱端升曾多次赴美国讲学。1947年,他获聘哈佛大学客座教授。一年聘期结束时正值国内解放战争如火如荼,腐朽颟顸的国民党政府败势已现,许多人劝他留在美国。但钱老心系国家,“看见新中国的曙光”的他,毅然辞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待遇优厚的聘任,返回祖国。

解放后,钱端升先生以社会科学界代表的身份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0月1日,钱端升先生登上天安门城楼参加新中国的开国大典,“看到象征着中国真正独立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听见《义勇军进行曲》威严的声音,不禁热血沸腾。”

1952年,中央决定成立北京政法学院,钱端升先生受命开展筹备工作,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自此时起,钱端升先生就与法大结下不解之缘。

在北京政法学院筹备建立、从中央的一纸文件变成一个实实在在的高等学府的过程中,其工作是复杂而困难的。

首任院长钱端升先生倾注了极大的心血,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并和建校初期的开创者一起,奠定了北京政法学院最初的基础。他曾在自述中表示:“作为第一任院长,我的宗旨是全力为新中国培养及输送高质量的政法人才。”

作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的钱端升不仅需要协调其他各校师生和华北行政委员会调任的干部,还要与原北京大学沟通校舍、教学用具、资产分割等问题——北京政法学院的开学第一课,是在原北大沙滩校址开启的。

钱先生还到北大、清华、燕京、辅仁和中共中央马列学院等单位逐一拜访主要教师,努力为学校招揽一流的师资力量,并动员费青、雷洁琼担任副教务长。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钱端升院长十分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始终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为学院教学生活条件的改善做出了努力。

学院成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校园问题。

毕竟长期与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学院共用沙滩校区不是长久之计。1953年2月,学院第五次院务会议讨论了有关新校址的选择与建设问题,根据中央安排,新校址选择在北京西北郊土城,即后来的海淀区学院路41号,现在的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1953年7月1日,新校舍开展兴建。

在随后的岁月里,学院师生一点一滴地用双手打造起一个“花园式”的校园,从钱端升院长等学校领导到普通教师和青年学生,都参加过基本建设和校园美化的劳动。

1956年年底,钱端升、李进宝和雷洁琼等参加了在紫光阁召集的北京高校负责人会议,在会上共同向周恩来总理提出校舍紧张的问题,周总理当即答应责成有关方面抓紧解决,后来才有了海淀校区老教学楼主楼。这是当时学校最宏伟的建筑。2021年5月,北京市发布《关于北京市第三批历史建筑的公告》,我校海淀校区主教学楼入选公告名单,予以保留。

中国政法大学的第一个校名——毛体的“北京政法学院”,也是钱端升院长专门致信时任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呈请毛主席题写的。

在学院繁忙的工作之余,钱端升等大师学者还积极参与到新中国重要法律的制订。

此时的新中国已经废除了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六法全书”,全面否定资产阶级法律,对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也不能完全照搬。法律制度的制订完善、法学理论的探索构建以及政法干部的培训培养,是新中国急需完成的重要工作。

钱端升先生在五四宪法的起草、制定和宣传等方面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并曾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起草完成后,受聘为法律顾问对宪法草案进行了专门研究,就宪法草案的结构、原则及条款等方面内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秉烛铸魂,担当图强

和钱端升先生一样,雷洁琼先生(1905-2011)也登上了天安门城楼,参加了开国大典,并共同见证了北京政法学院的初创和建设。

雷洁琼是我国当代著名的社会学家、法学家、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人。在她辉煌的一生中,新中国成立前她和学生们一起上街游行、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创建民主促进会等事迹广为人知,并一直活跃于国家政治生活中。

1931年,雷洁琼从美国留学归国后,受聘到北平燕京大学社会学系任教。她积极地投入到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运动中,成为著名的民主斗士之一。1935 年,“一二·九”学生运动爆发,雷洁琼和学生们一起走上街头,反对日本的侵略行径。抗日战争胜利后,雷洁琼和马叙伦、许广平、赵朴初、郑振铎等人发起并创建中国民主促进会。1949年,雷洁琼参与起草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并在10月1日登上天安门城楼,参加了开国大典。

随后,雷洁琼为新中国的教育事业,尤其是法学教育事业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和心血。她曾先后任教于燕京大学、中正大学、东吴大学、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大学等著名学府。1953年后任北京政法学院教授、副教务长,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

在北京政法学院期间,由于院系调整,雷洁琼与她的丈夫,有北京政法学院“四大教授”之称的严景耀一起,从社会学专业转为法学研究。雷洁琼十分关注妇女问题,对妇女权益保护、婚姻问题很有研究。在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时,撰文号召教育工作者积极参加贯彻《婚姻法》运动。作为北京政法学院的副教务长,她也和建校初期的开创者一起,积极参与学院事务,争取更好的办学条件,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即使在1973后年调入北京大学后,仍然关心着北京政法学院的变化和进步。

雷洁琼先生先后参与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国家大法的制定,并奔波于大江南北检查执法情况。从1985 年到1993年,雷洁琼出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和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为两个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殚精竭虑。在1997年7月1日这个永载中华民族史册的日子,她有幸作为中国代表团的一员,以91岁高龄飞抵香港出席政权交接仪式,亲历这一民族盛事、世纪庆典。

费青教授(1907—1957)在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委员,中国政法学会理事和研究部副主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专门委员及外事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政协委员等职,还曾协助起草、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2年,费青与钱端升一起受命筹备北京政法学院,担任筹备委员会委员,为北京政法学院的创立作出贡献。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后,费青担任副教务长、学术委员会委员。

与当时的许多法学大家一样,费青先生十分聪明早熟,他是费孝通心中“最有才华的三哥”,年仅22岁就以学生身份在当时顶级的学术刊物《法学季刊》上连续发表两篇论文,更有学者评价他是“学养深厚、学贯中西”,当为法科翘楚。

17岁考入东吴大学医预科的费青抱着“依法治国”的希望,弃医学法,从德国学成归国后先后在成都大学(四川大学前身)、上海暨南大学、北平朝阳学院(朝阳大学)、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东吴法学院、复旦大学(重庆)、朝阳大学(重庆)、北京大学任教。

费青先生一直十分关心关注国是,关心爱护学生。1942年,在日军猖獗的东南沿海,东吴大学(上海)已经难以继续办学,校董会决定停办,部分师生迁往内地。在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费青教授不辞辛苦,多方奔走,坚持在法租界继续为学生上课,让留守的师生“师有所教,生有所学”。费青还曾在1945年反对内战、争取民主的昆明“一二·一”运动、1946年北平美国士兵强暴中国女大学生沈崇事件等多项事件中积极发声,声援学生。

学院成立之初,费青先生作为中国当时仅有的三个法学二级教授之一(根据1956年国家工资改革及教授评级资料显示,另两人为钱端升、雷洁琼)调入北京政法学院,在学院成立后担任副教务长,在国际私法方面较有研究。尽管在校期间身体多病,还要兼顾负责《新建设》的编辑工作,但他仍然坚持积极参加学校的一些工作和活动,研究撰写和翻译了书籍文章。后来由于身体原因,逐渐淡出学院的管理工作。著名法学家潘汉典、程筱鹤、余叔通、陈光中等教授都曾受教于费青教授。

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北京政法学院成立之初,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过来的人员,除学生之外,有教师45人。教师中,教授共有17位,其中北京大学7位,为法学院院长钱端升,法律系费青、芮沐、黄觉非,政治学系楼邦彦、吴恩裕、吴之椿。清华大学4位,为政治学系于振鹏、曾炳钧、赵德洁、邵循恪。燕京大学5位,为政治系严景耀、雷洁琼、张锡彤、陈芳芝、徐敦璋。辅仁大学1位,为社会系戴克光。“四校”调整到北京政法学院的副教授共3位,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汪瑄、历史系阴法鲁和图书馆专修科王利器。

从华北革大和华北局党校调入北京政法学院人员,从事教学工作的有十几位。其中,在1956年国家工资改革及教授评级中,被评定为高教六级(含)以上并任教研室主任的有5位,分别为刘昂、鲁直、赵先、张亚民、张杰。从华北地区其他单位调入的人员中,在1956年被评定为高教六级(含)以上并任教研室主任的有3位,分别为原在华北局学习的徐敬之、原河北省沧县县委书记张子培、原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王禹夫。

这些教师中的许多人,都是当时知名的法学家、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可谓汇聚了当时三个学科的顶尖人才。其学术渊源及学术思想是当时北京政法学院发展基础的一部分,也是现今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科基石。

其中,在建校初期,有四位曾被合称为北京政法学院“四大教授”。分别是北京大学政治学教授吴恩裕、清华大学政治学教授曾炳钧、燕京大学社会学教授严景耀和辅仁大学政治学教授戴克光。他们都是早期毕业于国内名校,并出国留学,为以后的学术研究打下了深厚的根基。同时也都面临着1952年院系调整,四位教授停止原专业的教学和研究,转而研究其他学科。

曾炳钧先生(1904-1994)用两次申请入党、85岁高龄终偿夙愿的追求写下了一双素履、两鬓之“霜”、初心不忘的一生报国故事。

曾炳钧作为清华留美公费生赴美读书期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全面爆发。毕业不久后的一天,曾炳钧在纽约街头遇到了学长、也是中共地下党员的冀朝鼎先生。曾先生毅然放弃在美国供职机会,接受委托,签下生死状,作为中方唯一代表押运挪威货船S.S.Gunny号,自纽约启程,取道大西洋、绕道好望角,转印度洋,历经三个月生死考验将一船新型战斗机带回祖国。

目睹了中华民族经历的深重苦难,曾炳钧对祖国的未来抱有强烈的期待。1952年来到北京政法学院后,他于1956年担任国家与法的历史教研室主任。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处于初创时期,各个学科基本上没有教材,学生只能靠课堂上记笔记来学习。从1955年开始,学院开始组织力量编写讲义和教材。曾先生就曾全程参加集体编写讲义,由他主编的《中国法制史》是北京政法学院成立以后公开印行的第一部教材,也是新中国国内出版最早的中国法制史教材之一,1978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最初使用的中国法制史教材也是基于这部教材改编而成。

严景耀先生(1905-1976)是北京政法学院筹备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参与了学院的建院工作。来到北京政法学院后,他主要研究国家法(宪法),担任国家法教研室主任,兼任校务委员会委员。主要讲授“苏联国家法”“资产阶级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世界概论”等课程。于1973年调到北京大学。

吴恩裕先生(1909-1979)的经历也颇具传奇。原本毕业于清华大学哲学系的他,新中国成立后则以曹雪芹研究著称。他自1954年秋起开始致力于《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生平家世研究,先后出版有《有关曹雪芹八种》(后增订为《有关曹雪芹的十种》,最后增补为《曹雪芹丛考》)、《曹雪芹佚著浅探》。1978年调到中国社会科学院。

戴克光和曾炳钧一直留在北京政法学院。戴克光先生(1905—1977)毕业于剑桥大学, 是议会政治学说的代表人拉斯基的嫡传学者,对于西方的议会政治十分熟悉。新中国成立初期,戴克光曾在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过,还为当时小组的成员详细介绍过西方议会制度的运作方式和审读法律的具体程序。

大河奔涌激荡,以钱端升先生为代表的老先生们在波澜壮阔的家国命运、烽火连天的战乱守拙、大江大海的南渡北归里,各自点燃一盏心灯,以“言为士则,行为世范”之力,抱持“立身、立学、立人”之智,守好三尺讲台,投身教育报国。他们披星戴月,春风化雨,以身传灯,一生荣光。法大“老先生”用一生凝铸的忠诚担当之魂,为今日万千教育者树立起了一座座精神灯塔,暮雪朝霜,天下英雄当如是!

原文载于中国政法大学校报第773期(总第1179期)


参考资料:

李秀云主编:《情怀法大》

刘杰主编:《法大凝眸》

档案馆主办:“师承教育情怀,赓续法大精神”致敬法大老先生特展

人民法院报:可能是最被“低估”的法科学人,却不该被遗忘

中国政法大学校报第661期、第663期、六十周年校庆特刊

编辑 张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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