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强调,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政策予以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畅通国内大循环,要以建设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前提,以促进资源要素的顺畅流动为内容。畅通国内大循环需要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需要推动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以公平、透明和非歧视为原则处理跨境垄断纠纷,统筹推进竞争执法的国际合作。同时,要引导我国企业加大竞争合规能力建设,形成高效的国际反垄断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反垄断涉外风险防控体系。
高质量发展需要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是破解当前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抓手。科技创新的实现,离不开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政策的保障。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创新,高水平创新离不开公平竞争。市场垄断和行政性垄断,都会扭曲竞争机制、破坏竞争秩序,损害创新。只有公平的竞争环境,才能繁荣创新;只有不断繁荣创新,才能提高竞争的层次和水平;只有提高竞争的层次和水平,才能进一步推动创新繁荣,从而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竞争而无增长,有增长而无创新,均非高质量发展。因此,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就是要为创新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进而通过创新不断提高竞争层次,实现竞争和创新的良性互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
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以共同发展为前提的。反垄断法是保护竞争的法律,是鼓励创新的法律,无疑也是推动共同发展的法律。反垄断法禁止横向和纵向垄断协议,防止共谋垄断市场,保障共同发展;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防止排他性质或者剥削性质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滥用行为,维护共同发展;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审查,对不当经营者集中予以禁止或者附加限制性条件,维护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推动共同发展。
反垄断法还是一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在经济活动的链条中,消费者处于终端环节,是垄断行为的最终承担者,没有任何转嫁的可能,因此,消费者利益受损若得不到救济,则无法分享竞争、创新乃至发展带来的红利。反垄断法预防和制止限制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可以为共同富裕作出独特的法治贡献。
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禁止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以及禁止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障共同发展。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需要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良性互动、协同发展良好格局。
公平竞争环境是营商环境最重要的内核。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需要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一方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要平等适用于所有企业,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另一方面,需要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
与此同时,我们要正确认识当前在平台经济领域开展的反垄断监管执法。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对于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平台经济领域长期存在的不合规甚至不合法的竞争行为,需要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予以查处和纠正。例如,平台经济领域的部分头部企业实施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掐尖式并购”等限制竞争行为,限制了相关市场的竞争,抑制了创新,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应当依法予以制止。在平台经济领域进行公正、严格的反垄断监管执法,并不是要动摇“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政策,而是净化平台经济领域的竞争环境,优化平台经济领域的创新环境,保障平台经济自身更加健康地发展。
总之,我国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既反对市场垄断,也要打破行政性垄断。预防和制止市场垄断行为,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破行政性垄断,可以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有助于优化政府和市场关系,让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原文链接:http://data.people.com.cn/rmrb/20211013/14 原载《人民日报》10月13日第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