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近日召开的“检察学的学科建设与创新发展”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需坚持实践性与理论性相统一,结合本国特色并尊重司法规律,尤其要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
□面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检察学的创新发展成为推动检察事业前进的关键动力,既是理论回应实践挑战的必然选择,也是学科寻求突破与完善的内在需求。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必须根植于我国特有的检察实践和历史发展,并服务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战略需求。
□检察学的学科建设,不仅是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基础保障,更涉及研究对象、基本规律、实施路径等具体要素的系统构建,这些都是确保检察学学科健康发展的核心议题。新时代检察学的学科建设,需要注重多学科知识交叉整合,需培养专门性、高素质的人才,需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纵深推进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日臻完善,检察学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时代重任。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的“检察学的学科建设与创新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实务部门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新时代检察学的学科建设方向与创新发展路径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刘艳红在致辞中强调,中国政法大学将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作为一项核心任务,通过开设专门课程、整合校内外专家资源、积极与实务部门合作等具体举措,力求在检察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发挥“领头雁”作用,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于飞在致辞中表示,中国政法大学已将检察学学科建设提升至战略高度,倡导协同创新与检校合作,致力于系统构建和发展中国特色检察学理论体系与人才培养体系。
新时代检察学的创新发展
面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检察学的创新发展成为推动检察事业前进的关键动力,既是理论回应实践挑战的必然选择,也是学科寻求突破与完善的内在需求。
第一,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需坚持实践性与理论性相统一。检察学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其生命力源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教授卞建林指出,应系统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的实践经验并加以理论提升。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余双彪从检察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出发,提出检察学的发展必须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沃土。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回应实践需求的创新中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从而强化检察学的学科根基、夯实人才培养。要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与良性互动,离不开检察机关与高等院校之间的紧密合作。与会专家普遍认为,通过检校合作模式,可以有效搭建起理论研究反哺实践、实践需求引领理论创新的桥梁,共同推动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
第二,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需结合本国特色并尊重司法规律。之所以强调本国特色和司法规律,一方面是因为任何学科体系的构建都不能脱离其赖以存在的制度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另一方面是因为检察权作为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必须遵循司法活动的普遍准则。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检察学的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必须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强调了检察学研究的本土性、包容性、创新性和时代性。他指出,当前我国已将检察学研究置于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战略高度,既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的内在需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执行院长、教授杨秀清认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必须根植于我国特有的检察实践和历史发展,并服务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战略需求。在检察学的创新发展中,必须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其与宪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部门法的协调关系,尤其要尊重各部门法自身的基础理论和运行规律。
第三,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尤其要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正如与会专家所指出的,基础理论研究是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大厦的稳固基石,是检察学得以守正创新的前提与保障。缺乏坚实的基础理论,学科发展便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行稳致远。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当前检察学研究需要关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理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曹鎏指出,新时代检察学的基础理论研究,首要任务是厘清法律监督这一核心概念的丰富内涵及其在党和国家整体监督体系中的战略定位与独特功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奋飞结合中国人民大学早期的探索经验,特别强调了检察学研究中准确把握研究对象具有奠基性意义,通过研究对象的明确,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方可找到坚实的落实点。由此可见,无论是核心概念的厘清,还是研究对象的准确把握,都离不开扎实的基础理论研究,这是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有效构建并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新时代检察学的学科建设
检察学的学科建设,不仅是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基础保障,更涉及研究对象、基本规律、实施路径等具体要素的系统构建,这些都是确保检察学学科健康发展的核心议题。
第一,新时代检察学的学科建设,需要注重多学科知识交叉整合。学科建设应拓宽视野,融合相关学科成果,从而构建一个富有生命力的检察学学科体系。李奋飞教授认为,检察学学科建设要注重多学科的交叉与融合,不断拓宽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教授周洪波指出,对法律监督这一基础性问题的研究,需要采取多维度、系统化的视角,厘清其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复杂的内外关系。这也体现了学科研究方法的多元化需求,通过学科交叉融合,对于提升检察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具有重大意义。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郭志媛也表示,未来中国政法大学会努力打造结构合理、梯次完善、富有新时代特色的检察学学科体系。
第二,新时代检察学学科体系建设,需培养专门性、高素质的人才。与会专家认为,应注重培养具有检察专业素养与视野的人才,这是创造性开展检察实践的关键所在。周洪波教授强调,高校应抓住检察学学科建设的重要机遇,强化基础理论教育,为学生树立正确的检察理念。在此基础上,构建针对性的专业课程,培养学生熟悉检察业务和法律监督职能的能力。李奋飞教授也指出,强化人才培养是推进检察学学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路径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建议,在检察学教育中融入国际视野,注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使检察人才既精通国内法律,又具备国际交流合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求。
第三,新时代检察学学科建设,需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课程体系作为学科知识传授、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关系到学科体系建设与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在课程体系优化方面,专家提出要结合实践需求增设重点课程。刘志远局长指出,强化检察学教育的国际视野与维度,不仅要在教材编写中融入国际元素,还应在教学中有所阐释和体现。周洪波教授强调,课程设置应突出法律监督相关理论与实务知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王贞会认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具有独特性,应成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中的鲜明特色,未来检察学的学科建设需要进一步细化研究方向,以充分体现未成年人检察等特色领域。郭志媛教授表示,中国政法大学将统筹建设相关课程体系,全面恢复和升级“检察学”系列课程,构建覆盖本科与研究生、理论与实务、基础与前沿的立体课程结构。通过上述多维度的课程优化,旨在构建一个能有效服务于高素质检察人才培养和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现代化检察学课程体系。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