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基层治理和法律服务”学术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有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山东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云南大学、同济大学等十余所学术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山东省阳谷县法院等司法工作第一线的法官。
本次研讨会共分四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主题为“基层治理的组织维度”。北京大学法学院侯猛副教授首先作了题为“政法委员会的组织分析”的报告,他从人事、合署办公和层级等变量切入,立体呈现了政法委员会的实际作用。之后,同济大学法学院胡洁人副教授以针对上海“李琴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研究为基础,讨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作的非政府组织所提供的人民调解,作为有效解决群体性纠纷的方式所具有的可行性问题。湖北警官学院易江波副教授以“警力不足”悖论出发,讨论了基层治理的组织维度中的警务机制改革。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基层司法的内在透视”。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李洛云副院长作了题为“基层法院法官的诉讼话语”的报告,以基层司法实例为分析基础,发现并总结了民事纠纷审理中需要的法官素质以及法官的培养方向。其后,山东省阳谷县法院周公法院长以“论基层法官的法律诠释”为题,讨论了方言和口语对于基层司法工作开展的影响。最后,甘肃政法学院韩宝讲师从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切入,透过法院的裁判文书,并结合所在地的社会情境对基层人民法院司法群像进行反思,得出了我国基层法院的现有结构及运行模式都需要进行调整的结论。
第三单元以“基层治理中的法律人”为主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冉井富副研究员以大量数据为支撑,对律师身份的公众认知问题和律师地区分布的非均衡性进行了定量分析和解释。之后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丁卫副教授作了题为“乡土治理与乡土社会法律人”的报告,他关于驻村检察官的介绍引发与会者的兴趣和对话。云南大学法学院王启梁教授的题为“城市化进程中的村民自治与选举”的报告以对宏仁村的长期观察为基础,详尽展现了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村治案例,同时也在之后的自由讨论中引起了学者们对研究者与行动者的伦理问题的深入讨论。
第四单元的主题是“司法改革与基层治理”。北京大学法学院傅郁林教授首先以“司法改革的理想和现实”为题,为与会者展示了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的初始设想与最新进展。汪庆华教授的报告题目为“基层司法改革的困境和出路”,报告以此次司法改革措施为切入,讨论了基层司法所面临的困境以及相应可行的对策。本单元最后报告的是姜峰副教授,他以“法院‘案多人少’与国家治道变革”为题,认为政治机制的不足导致矛盾纠纷拥堵于诉讼救济,缓解法院负担和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从国家治道变革的宏观视角下予以重新观察。
冉井富副研究员与陈柏峰教授对此次研讨会从顶层设计和基层治理的关系、法学方法和中国问题等角度分别进行了总结。与会者普遍认为,此次研讨会议题设定集中,报告内容很好地覆盖中心议题的各个领域,讨论充分,过程精彩且富有效率,对于基层治理和法律服务的学术研究和实践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40716/Articel12004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