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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时报】首届中欧法律论坛在京举行 讨论法律解决贸易争端

来源:杨扬   11-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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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时报特约记者杨扬10月25日北京报道】首届中国—欧洲法律论坛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与会的中欧法学界专家和政府官员均在论坛上表示,中欧双方需加强合作,提高法律在解决中欧贸易争端中的作用。

中国商务部进出口贸易公平局副处长杨骁燕在论坛上介绍,目前中欧解决贸易争端的主要手段有政治磋商或谈判、法律调查或诉讼、商业对话与合作及公关游说。法律作为更有效率、更具可预测性和确定性的手段,在成为解决中欧贸易摩擦过程中越来越重要。

中国是欧盟对外贸易调查的最大目标国。据欧盟委员会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欧盟目前尚在实施的94项贸易救济措施中,有52项针对中国产品。中国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对自欧盟进口产品迄今共发起26起调查,其中包括23起反倾销和3起反补贴。

杨骁燕表示,法律为解决贸易摩擦提供了规则基础和具体参照及相对固定的框架和场所,使得解决贸易摩擦有“序”可循,提高了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她向本报记者介绍,在不久前中欧解决光伏产业摩擦案中,法律制定的规则在帮助双方更好的开展磋商、对话和谈判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其实并不容易。与会专家指出,欧盟法律体系自身的复杂性和多层化,使得外国投资者在贸易争端发生后不知如何解决。

奥中法律协会主席Hannes Jarolim在会上介绍道,欧盟法律体系由以英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和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体系组成,欧盟一直致力于成员国法律的统一与协调,但由于欧盟本身制法权有限,目前成员国只在司法领域的统一、协调上取得较大进展。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表示,欧盟法是一个新的综合法律制度,包含条约、规定、指令、建议、法院判决等诸多层面;成员国又有各自的国内法,使得外国投资者不仅在欧洲投资时常需双重注册和审批,也在争端发生后不知该采取法院诉讼、仲裁或者调解的方式,不清楚该适用欧盟总体还是成员国的法律。

对此,Hannes Jarolim指出,法律的协调是经济发展和解决贸易摩擦的重要前提,中欧应加强法律领域的对话,通过机构化的法律平台,增强对彼此法律体系的了解。

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主办,来自法国、德国、奥地利、英国等16个欧洲国家和中国法律理论界、政府机构的80余名法学专家、学者和官员出席了论坛。

文章来源: http://china.oushinet.com/172-546-25491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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