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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评选揭晓

来源:nc-mili   9-1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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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日报社合办的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颁奖仪式9月1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右三)、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右一)为一等奖获奖者颁发证书并合影。 本报记者 王建军摄

本报北京9月17日讯 记者范传贵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今天在此间揭晓。经评审委员会评选,共有两篇论文获得一等奖,10篇论文获二等奖,20篇论文获三等奖。

今天上午,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颁奖典礼暨中国政法大学更名30周年、研究生院建院30周年庆典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

颁奖典礼上,身高1.8米的于连超三两步跨上发言台,操着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开始发表获奖感言:“奋斗的精神,宽阔的视野,包容的精神……”这名武汉大学博士生刚刚获得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一等奖。与他同获一等奖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田刚。

据介绍,这一旨在“繁荣法学研究、培育法学新人、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民族复兴”的奖项,是由中国政法大学设立、中国政法大学与法制日报社共同主办、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在读法学专业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开放申报的学术成果奖。“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表示,“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是该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主动搭建全国性法学英才成长平台的有益尝试。

据了解,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启动后,共有来自全国36所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法学院(所)的168篇论文参加角逐。其中,台湾地区两所高校的3篇论文参选,1篇论文获二等奖;澳门地区1所高校的3篇论文参选,1篇论文获三等奖。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以及法学专家张守文、王振民、肖永平、汪世荣、李曙光分别为一、二等奖获奖者颁奖。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负责人及专家、获奖学生代表共260人出席颁奖典礼。

法制日报社社长、总编辑雷晓路主持颁奖典礼。

原文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30918/Articel01007GN.htm

倡导法学学子关注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图为获奖学生在交流心得。

本报记者 王建军摄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将面临诸多因利益调整引发的问题,法学学生应该用自己学到的知识,通过自己的研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为中国法治建设建言。学法律的人天然要去推进治国理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吉林大学终身教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张文显:

法学硕士生、博士生创新法学理论的成果,将丰富法律知识体系,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识;将丰富法律理论体系,对各个学科的核心理论提出新观点;将提高法治话语体系,有助于在国际学术交流中发出中国自己的声音。

本报记者余飞

突至的秋雨让一次合影显得有些仓促。尽管如此,却没有影响法学导师和硕博英才愉悦的心情。

今天上午,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日报社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颁奖仪式,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的学术报告厅举行。

没有铺张的排场、繁琐的议程,这场颁奖仪式却有另外一种隆重——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等法学大家的矍铄、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获得者的精气神儿,远胜过鲜花、红毯。

在气氛之上,我们更能从“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的学术氛围中,感受到几代法律人对法治信仰的追求。

“繁荣法学研究、培育法学新人、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民族复兴”,是设立“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的宗旨。可以预见,在这样具体而明确的标准下,法学硕博英才将成为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法学理论创新需要一股活力

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的一隅,并排着几栋建于上世纪的三层小楼,校长黄进的办公室在其中一间。透过校长办公室的窗户,入眼的是几棵茂密的大树,尽管已是秋季,浓浓绿意仍未从枝头褪去,仍有一股蓬勃之气若隐若现。

或许因为抬眼便可摄入这满是生机、活力的绿色,一谈及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黄进所说的,就是法学硕士生、博士生的活力,尤其是学术活力——设置“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就是为了鼓励法学硕士、博士在传承、借鉴的基础上,提升研究能力,创新法学理论。

创新,在此次“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所评出的成果中尤为突出。

一篇题为《WTO争端解决机构的造法》的论文,在此次“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的评选中,收获赞誉不少。

评委专家认为,WTO争端解决机构的造法现象是WTO法领域兼具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课题,它是国际学术界的前沿问题,而中国学术界对这个问题还没有系统的研究。而《WTO争端解决机构的造法》这一成果在学术上进行了一定的集成创新。

“是否有学术上的创新,是这次研究成果评选的一个重要标准。”在一场会议的间隙,吉林大学终身教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张文显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他说,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伴随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进行制度创新。这就要求法学界解放思想,尤其要鼓励法学硕士生、博士生敢于创新。

“法学理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国外优秀法律成果的吸收、借鉴,另一个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考。”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说,年轻人思维活跃,应当鼓励他们去思考、去创新。而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一个重要方式就是让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写论文,评奖是一个鼓励手段。

在“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之前,中国政法大学还设有“钱端生法学研究成果奖”。“‘钱奖’主要针对的是教学研究人员,而此次‘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的评选对象则是学生,这种变化是推进法学事业的一个重大措施。”张文显说。

法律人天生应关注法治实践

“当前,中国的经济社会转型已经进入到深水区,也是社会矛盾频发的时期。如何整合市场、社会、国家等多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不同治理机制的功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是各方都很关注的问题,也是本文的出发点和中心命题。”

这是“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二等奖成果《社会法治理机制的提炼与检验》的简介。这一研究成果的作者、北京大学法学院2011级经济法学博士生张东,从“十二五规划纲要”及法律变迁角度,提炼社会法治理机制,进而论证社会法治理机制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价值。

对于这一研究成果,专家评委意见是:“在社会转型期,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对社会法治理机制的学术提炼提出了迫切要求。因此,本文选题具有较为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

“此次评选的一个重要学术导向,就是倡导、鼓励研究生、博士生增强问题意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张文显说,这一要求从宏观上讲,是关注中国法治建设的理论;从微观上看,是引导硕士生、博士生关注法治政府建设、刑事诉讼制度完善、物权法等等。“最重要的,就是让硕士生、博士生瞄准法治建设前沿问题,提高参与法治建设的意识”。

在汪世荣的印象里,此次获得二等奖的《涉案财产没收程序如何经受宪法拷问》,是一篇让人记忆深刻的成果,“因为它关注的就是法治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目前法学研究与现实有距离,没有针对性。引导学生深入司法活动、深入司法实践,通过调查研究、学术思考,对实际问题提出建设性方案、建议,是非常有意义的。”汪世荣说。

“预防刑的实际效用”、“商标法的价值构造研究”、“案例指导制度下的法律推理及其规则”、“微博问政的规范化研究”、“刑事和解事实观”……在此次“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所评出的成果中,囊括了涉及方方面面的法治实践话题。

“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规则,这些规则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触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领域。法学学生应当用自己学到的知识、用自己的研究,给各个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方案,为法治建设谏言。”黄进说,“学法律的人天然要去推进治国理政。”

培养一支法治建设生力军

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之关键,在人才。鼓励学生研究法学理论、引导学生关注法治实践,归根结底就是为了培育推进法治建设的人才。

“现在的法学学生,是将来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支很重要的力量。”汪世荣说。

黄进深谙法治人才培养之道:法治建设在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其中关键在人。法学教育培养的人,将成为法律人,他们应该有高尚的法律道德、过硬的法律知识、较强的执法能力。因此必须提高法学人才的培养质量。

五维人才,是黄进所追求的一种人才结构。“所谓五维,即品德、学识、才能、智慧、体魄。”黄进掰指数来,“这五维相辅相成,互相支撑。对于人才而言,品德自不必多说;学识和才能非常重要,尤其是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这需要学生通过探究式的学习来提升。而且,学与思、学与用必须结合,这也就是说学识和才能是互相支撑的;而对于智慧,人才应该是敏捷、智慧的,这样才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体魄的重要性也是毋庸多说的。”

“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是对法学硕士、博士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评选,黄进认为,学生在进行学术研究、写作一篇论文时,就是对五维人才结构的一种锻炼:学术研究不能弄虚作假、必须实事求是,这是对学生品德的一个考验;发现学术问题考验的是智慧;对问题做分析、探究,则是对学生学识、智慧的提升,而整个研究过程、写作过程其实就是对创新才能的培养;至于体魄,没有一个好的身体,如何完成工作量大的学术研究?

在此次“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所评选出来的法学成果中,不少都是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全面对比分析而来:此次获得一等奖的《预防刑的实际效用——以司法解释和判例的数据对比分析为视角》,其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田刚对1997年至2012年全部刑法司法解释和817份刑法判例进行了实证研究;此次获得二等奖的《通奸除罪化思维于台湾司法实务之实践——以高等、地方法院近年相关裁判为中心》,其作者、台湾中正大学2010级刑事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林慈伟,对我国台湾地区2002年以来法院作出的1800余份刑事判决书进行了归纳整理,进而提炼观点。

一次公平公正的切身体验

尽管黄进希望参加此次评选的学生有淡定的心态,“获奖与否并不重要,重在参与准备的过程”,不过在这些学子眼里,脚踏实地的研究固然不可缺,他们同时也希望自己的成果能获奖。在这份期待中,他们最关注的,当属此次评选的公平、公正。这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法学硕士生、博士生对公平、公正的一次切身体验。

获得此次“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一等奖的武汉大学博士于连超说,评选的每个环节都能从网站上及时查询,可以从此次评选的过程感受到较为浓厚的公正、透明气息。

“此次评选各项工作有据可依,科学规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任肖宝兴介绍了此次评选的流程:中国政法大学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评选办法》,成为开展“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的基本依据。为做好此次奖项的通讯评审工作,“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组委会办公室建立了评审专家库,由国内著名大学推荐的知名专家学者300余人组成,并从中抽取评审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参评成果的初评工作。6月30日至7月14日,初评以匿名通讯评审方式进行。8月17日,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评审委员会对进入复评的前48名的49项成果进行了评审,通过主审专家介绍和四轮无记名投票,产生了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获奖成果32项。复评会议结束后,组委会对评出的拟获奖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周:自2013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公示期满,未接到相关异议,32项成果全部通过公示,经组委会确认成为最终获奖成果。

对于这样的评审过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此次评审很注重程序的公正性,可见组委会在评奖公正性上下了一番工夫。

张文显的评价则是,评奖过程规范严谨,结果具有很高公信力。

在这些赞许之上,不少法学专家希望这一奖项能够持续办下去,吸引更多的法学硕士生、博士生醉心于法学理论研究创新、投身于中国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本报北京9月17日讯

“我会朝着接地气的方向努力”

人物简介于连超,“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一等奖获得者。

获奖感言 坚信只要我们有理想、有情怀,并为之坚持努力,中国的法治未来会更加美好。

9月14日一大早,于连超从天津匆匆赶到北京。在北京南站星巴克的嘈杂声里,接受了记者采访。

今年6月,还在武汉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于连超,提交了“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的论文申请。

两个月后,于连超的导师宁立志告诉他,论文获得了一等奖。“这让我有点意外。”于连超说,他没想到会获奖。

经济法学是一门比较前沿的学科,于连超的硕士、博士所学专业均是经济法学。

本科、硕士、博士分别求学于三所不同的学校,三座不同的城市,于连超的求学轨迹在中国地图上刚好呈一个等边三角形——山东淄博、浙江杭州、湖北武汉。

于连超学习法律的初衷,缘自他小时候对法律的懵懂概念:法律能够惩恶扬善、伸张正义。

今年博士毕业后,于连超有很多选择。综合考虑了一下,他认为天津离北京很近,亦是外贸经济发达之地,在这里呆几年会有所收获。况且第一份工作经历很重要。

最终,他决定北上天津,在天津师范大学任教,教授本科生的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课程。

每个人都会对他熟悉的地方有所依恋。来到天津这座陌生的城市,于连超跟武大的同学聊天时差点哭了,那是前两天的事。

像许多刚毕业的年轻人一样,于连超会与在司法系统上班的同学聊专业、聊人生、聊目前的工作生活状况。

他也会关注时下的热点新闻,比如加多宝与王老吉的商标权之争;比如由农夫山泉引发的标准之争。于连超称之为理论联系实际,如果仅在学校研究理论太过形而上。

读博士期间,于连超还与导师参与了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的一些重要项目。

于连超说,他之所以选择当老师,是因为老师的工作时间弹性大,可以利用闲暇时间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比如,去企业、律所做一些实务性的工作,因为平时在学校做教学科研需要实践,像研究性的论文需要实践基础。

社会学、哲学、经济学等门类的书籍,都在于连超的阅读范围之内。他觉得经济法外延的内容太多,如果不扩展阅读面,很难在学术方面有所建树。最近,于连超对科技法包括知识产权法等兴趣浓厚,他总是喜欢探知那些前沿的学术领域。

于连超说:“读书多年,目前的收获只是阶段性的、碎片化的、形而上的,我会朝着长远的、全面的以及接地气的方向继续努力。”

提及愿望,于连超希望首先把自己塑造成器,然后为后来人的进步以及良好社会规则的构建、良好法治文化的培育与传播发挥正能量。

原文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30918/Articel04002GN.htm

“我可能这辈子就泡在学校了”

人物简介田刚,“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一等奖获得者。

获奖感言 怀着感恩的心,法治的梦,步步前行。

本报记者廉颖婷

田刚带着记者走进一间办公室,这是他专门从老师那里借来的,他说这里比较安静。

这里是田刚学习、生活了6年的地方,中国政法大学。他的硕士、博士学业都在这里完成,所学专业——刑法。

今年9月,田刚博士毕业,目前在中央民族大学任教,教授本科生的刑法各论课程和法律硕士的刑法专题课程。

田刚的语速适中,音量控制在能听清楚,但绝不会再大一个刻度的位置,刚刚好。

“我讲课时一般声音比较大,从来不用麦克风。”田刚笑着说。

这个身高1米9的青年话语不多,内心沉静。用他自己的话说:“我这个人比较好静。”

本科毕业后,田刚总觉得有很多问题还没弄明白,于是他选择了考研。

田刚决定当老师,是因为他觉得学校的环境比较简单。“我可能这辈子就泡在学校了”。

对于当老师的经历,田刚并不陌生。从博士一年级起,24岁的田刚便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代课。“刚开始比较紧张,因为这是个在职法律硕士班,听课的大多是法官、律师。”

田刚最怕学生针对扩展知识提问,如果答不上来他会觉得很丢人。当然,这是田刚24岁那年所担心的事。

对于自己的学生,田刚说没什么亲疏远近之分。他喜欢爱问问题的学生,觉得这类学生学习的自主能力比较强。但是会对那些不爱提问的同学更加关心,怕他们的知识消化得不好。

田刚给学生上课时,喜欢结合当下的热点案件,这样能使学生更好地理解。

目前,田刚感兴趣的研究领域主要有两个,一是信息时代所带来的传统刑事法律更新问题;二是利用统计学从实证角度分析当前刑法罪名体系中的热点和疑难问题。

田刚的父亲和舅舅都曾在法院系统工作。小时候,田刚经常会在家里看到一些有关案例的书,如《人民法院案例选编》。

“这些案例都是有判决的,而且都是刑事案件,所以比较有意思。”田刚说。

田刚打算学习法律也正是从这时起开始萌芽。年幼的田刚认为,法律能让坏人受到惩罚,体现了真善美。

最近,田刚的父母从老家黑龙江来北京看他。他说,只要有时间,每天下午6点到10点,都会陪着父母。

田刚已经结婚,爱人刘佳目前在美国福特汉姆大学读书。

田刚说:“我个性上有些随遇而安,很少有什么迫切的具体愿望。一定要说最大的愿望,其实挺普通的,我希望我的家人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原文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30918/Articel04003G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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