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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80余名学者畅谈传统文化与中国法治——法治,应当成为公民的生活样态

来源:张伯晋   5-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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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15日电(记者张伯晋)“私权自治,公权受限,这是法治作为理由之治的逻辑原点。”——在今天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主办的“传统文化与中国法治”学术论坛上,舒国滢教授的观点引发了来自法学、哲学、文学等多领域80余名学者的浓厚兴趣。

“黄河之水天上来,法治之水何处来?”风趣的发问,道出了本次论坛的核心论题,即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文化现象,它的过去、现在、未来如何呈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之间是对立抑或融合?

法治与传统都对社会文化具有塑造作用,二者之间应当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中国政法大学文兵教授提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流淌着法治的血液,在当下研讨传统文化与中国法治的结合,对响应、推动、深化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积极促进意义。传统文化是否会对现代法治造成阻碍?引发反思。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赵明教授提出,实现法治必须完成世界观上的祛魅化、政治观上的祛圣化、生活观上的祛情化,谨防法治中的泛道德化倾向。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亦有代表提醒,法治必须保持一定的谦抑性,对“法律万能”思想应保持警惕,正确处理好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之间的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李德顺认为,目前中国法治需消解“人治化”隐忧,端正中国法治的主体意识,让以民主为核心的法治不仅成为规则之治、制度安排,而且成为公民的生活样态。

本次论坛是纪念中国政法大学60周年校庆的一次学术活动。

原文链接: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2/05/16/content_996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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