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年前的国庆前夕,我来到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报到。对于当时北京街头开始出现的广告都新鲜的我来说,十年动乱之后能来到首都北京读书,无疑感到无比兴奋。 作为学校恢复招生后的第一批本科生,我们成为了复办后第一批系统接受现代法学理论教育的大学本科生,自喻“黄埔一期”,为学校的法学教育改革薪火相传,点燃了新的希望。
我们初来到北京政法学院时,北京政法学院只有一个学院路校区。虽然老校地处燕京八大景之一的“蓟门烟树”西南侧,东临小月河,校外的村田野趣耐人回味,但那时的学院路校区感觉更像一个小而破旧的中学,其规模完全不能用一般人观念中的“大学”来形容。经过了十年动乱,学校里戏校师生、歌舞团演职员、曲剧团和文化局职工、杂处一地、热闹非凡。
校园里最壮观的情景,莫过于法学老师的慷慨激昂政治演讲中,突然为窗外锣鼓喧天的戏曲教学课所打断,顿时引发一片会意的笑声,异常热闹。虽然学校礼堂为人所占、澡堂为人所用、四年之中我们都是在新影礼堂、冶金礼堂看电影,到西直门外去洗澡,但小巧玲珑的老校区,古朴典雅,紧临三环,交通便利,且与首都众多知名高校并肩毗邻,充溢着浓郁的人文气息;伴着戏曲专业学生曲调优美的唱腔,在“蓟门烟树”的薄雾之中开始每天清晨的英文诵读,于“金台夕照”中的小月河畔相约倾诉同学的衷肠,使我们时至今日,情趣难忘。
无法忘怀的开学典礼
入学后不久,北京政法学院举办了恢复招生后的第一届开学典礼。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时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江华同志在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他先讲了“红机子”里装窃听器这样我们闻所未闻的信息后,突然问我们说:“同学们,你们知道为什么我们国家要开始筹划制定《继承法》吗?”
这个问题自然使我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江华同志接着即道出了缘由。改革开放后不久,邓小平同志接见外宾,曾被人家多次问及,外国人在中国投资所得,将来是归共产党所有呢还是归外国资本家所有呢?其所得会得到保护吗?这其实就是后来《继承法》规定的合法私有财产能否继承的问题。
直到1985年《继承法》颁行,特别是2009年《物权法》颁行,自己站到讲台上阐述《物权法》颁行的伟大意义时,才更加理解了江华同志的讲话。
我的第一节民法课
我的第一节民法课是听恩师江平老师讲的,虽然已经过去30年了,但我仍然记得第一次上江老师课的情景。彼时,略显阴冷的天气暗示着初冬的到来,传说中深奥莫测的江平老师终于答应给我们班来作一次民法讲座,我们一吃完晚饭,就坐在教室里等候着。门被一个头发稀疏的像列宁的男子推开,江平老师穿了一件破旧的小大衣,瘸着一条腿,一步一步走上了我们班的讲台,就是他给我上了人生中第一节民法课。
他说话时的声音总是很洪亮,像洪钟那样的深沉有力,绝不会让任何人有机会打瞌睡。那堂课江老师讲的第一句话就是:同学们,大家想学民法,其实学习民法,就是研究三个字:即人、物、债。这里的人,简单地说,就是商品的所有人;这里的物,其实就是指商品;而这里的所谓债,无非就是商品交换的最一般形式即合同,在民法理论中的高度法律抽象。
这一节课我是铭记在心、永志不忘的。这无疑就是我的民法启蒙课,也就是从江老师这一节课后,我不但崇拜他,而且有幸能追随在他的左右,跟着一个“只向真理低头”的人,在学术的汪洋大海中乘风破浪。
1996年我从加拿大留学归国,去看江平老师,他和我促膝相谈、语重心长地对我讲,他自己没有上燕京新闻系的时候,觉得自己一个年轻人,什么都不知道;上了燕京,顿时觉得自己啥都知道了。但一听大师们演讲,似乎又觉得自己啥也不知道了。去苏联以前,总觉得自己啥也知道;到了苏联就觉得自己啥也不知道了。从苏联归国后,觉得自己啥也知道;一归国就稀里糊涂被打成了右派,当然就更感到自己啥也不知道了。
法大给我们首先不是现代化的大楼,但当时北京政法学院集中了全国百分之五十的法学高级知识分子,不论是我们刚入校门时所谓政法“四大才女”,婚姻法巫昌祯、刑诉法严端,宪法孙秉珠、法律思想史薛梅卿,还是所谓两大才子,刑法余叔通、民法江平,以及许许多多像他们一样而没有被正式授予大师称号的大师们,向我们这些莘莘学子传道、授业、解惑的所有的老师,共同将我们领入了法学教学与科研的圣地,他们都是我们的恩师,江平老师仅仅是他们中间的最典型的一个代表。
为中国培养政法干部
还记得在北京政法学院复办暨一九七九级开学典礼上,江华同志传达了当时中央的一个希望,他说,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国的法学教育,认为即使北京政法学院一年能够培养一万人,那要达到全中国所有的政法干部都换成大学生的目标,也要100年才行。
中国政法大学,这一个甲子轮回即将到来之际,最大的功绩,就是给新中国培养了任何一个学校都不能比拟的政法干部。有统计认为,全国具有高等学历的司法工作者中,约有十分之一都来自于我校。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法治建设中的许多成就,都与我们的毕业生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
改革开放30多年后,中国似乎不差钱了,但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只能法治天下。每一个法大人都是在老一辈的怀抱里,听着长者倾诉的故事而成长起来的。而法大人的故事,在“法治天下”精神的指引下,将一代一代地传讲下去。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大79级校友)
原文链接: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2/05/10/content_991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