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31日电(记者贺迎春 实习生李凡)著名财税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施正文今天上午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表示,我国在现行税法体制存在缺陷,亟需把一些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
施正文说,我国现在共有税种19个,但真正以法律形式征收的只有3种,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和车船税,而占整个税收收入40%的增值税等其他税种,都是以暂行条例来发布的,处于政府自己立法、自己征税、自己解释的阶段。
施正文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权力很难制约政府盲目收税行为,只能期冀政府加强自我约束。然而,自我约束虽有一定效果,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施正文说,中国的税收立法体制要有根本性的转变,就需把税收条例都上升为法律,即通过加强人大在税收立法当中的作用,来制约政府在制定税收规则和税收政策时的权限。也只有这样,才能在政府加税的冲动与公民权益的保护之间更好地保持平衡。 原文链接:http://fangtan.people.com.cn/GB/147550/15553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