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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何兵:“实现公正,即使天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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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青年学生、乡间律师到学界名家、央视名嘴、媒体快笔,何兵一路走来,在追求实现公正的梦想里逐渐回归大地,回归人心,让公正司法的阳光照耀学术的殿堂,也照耀多彩的世间

法治周末记者 赵国君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邬蕾

“实现公正,即使天塌下来!”一句振聋发聩的名言。

这句名言不是出自何兵,而是出自英国著名大法官丹宁勋爵。何兵只是对此进行了一次著名的引用,不求甚解的人还以为是他说的。这次引用,缘于他对轰动全国的“孙志刚事件”的评析。

2003年3月17日,湖北大学生孙志刚因无暂住证,被广州黄村街派出所收容并送至广州市民政局收容遣送中转站。同室8个收容人员在中转站的职工授意下对孙志刚轮番殴打,致孙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

“孙志刚事件”引起社会极大震动,许多法律人建言高层废止收容遣送制度,但反对者担忧,如此一来,城市治安不好维护。一时间热议不断。

何兵也参与了这场争论。他撰写文章,由法理到案例,由历史到现实,观点鲜明,文笔犀利,深得好评。他在文章中说:“不管废止这项制度会造成如何不便,宪法必须执行。实现公正,即使天塌下来!”

当时,他刚满39岁,做过专职律师,北京大学博士毕业也快两年了,正执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活跃于各种论坛,已经有一定名气。这些文章出来后,何兵更为学界瞩目。

自此,何兵不仅活跃于学术界,还经常应邀为政府官员讲课,为媒体写评论,兼做律师,名气越来越大。

如今,他已经由博士变博导,又“教而优则仕”,升任为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公共决策中心主任。他的治学严谨,思维活跃,为人机智幽默,赢得众多学子与同仁的赞美。

他的行动也是有力的。他呼吁城市管理体制变革,呼吁保护公民财产,呼吁司法公正。当年的热血青年已奔着“知天命”的岁数,但仍然深入思考着司法变革与社会进步之道。他的一些主张虽受争议,却依然独立坚持。

“我愿意站在人民这一边。”他说。

巢湖小子多歧路

何兵有一份妙趣横生的自撰简历:“1981年高考,庸医笔误,身高1米68作1米48,本科之梦遂成泡影(所幸9年后考入北大,长出了一口恶气)。1981至1983年在安徽省巢湖师专物理系就读,同学51人,皆须眉而无娥眉,令英雄无用武之地。1983至1984年在肥东县马集中学任教,课徒百余人。学生中有人高马大者,令吾望而生畏,不敢苛责,恐其一怒之下做出不才之事。”

1985年,何兵在安徽肥东县团委任职,被看作很有前途的干部。但何兵对当纯行政官员兴趣不大,于是放弃仕途,考取了律师资格,开始了法律职业生涯。

这一年,他24岁。

他从此奔波于乡间,忙碌于法院与农家院之间,为一件件官司奔波。他当时代理一个案件赚5元钱到10元钱。

“写个诉状是5元,办个案子60元钱已经是很高了,家乡的人很穷,打折还得30元呢。”谈到那时候的经历,他的面色凝重。

法律事务做多了,就觉得专业知识不足。毕竟不是科班出身,工作中难免感到心有余,力不足。于是,他开始琢磨着考研。

很努力地复习了一阵,鲤鱼跳龙门的故事又一次上演,他一次考中。1990年9月,26岁的何兵成为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师从刘家兴教授研习民事诉讼法。

“当年自信心不足啊,想考民法,怕太热门,就找了个沾边的专业民事诉讼法。”何兵说。

硕士毕业后,何兵“下海”深圳,最后还是“爬”上海岸,到了“中国海岸线最长”的大学烟台大学做教师,直至1998年再度考取北京大学法学院读博士。

北大学子好文采

北大读博期间,因为有过多年任教经历,何兵任兼职教师。

“我那时可认真了,提前3天就把课备好,讲课效果很受学生欢迎。”说到这段经历,他的脸上透着骄傲。

很快,他就被评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有了点名气。但真正让他有名气还是“刘燕文诉北大案”。

刘燕文是北京大学1996年应届毕业的电子学博士研究生,但那年他的博士论文没有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查,北大决定不授予刘燕文博士学位,只授予其博士结业证书。于是纠纷产生。刘燕文在多方反映未果之后将母校告上法庭,时间在1999年9月。

在姜明安老师的鼓励下,何兵与同学何海波成为刘燕文的代理人。

“北大学子告北大”一时成为新闻热点。北大方面倍加重视,选派当时的研究院领导、现在的北大校长周其凤担纲、法学博士湛中乐组成代理团队,对阵“二何”组合。原被告双方是一个学校,原被告代理人也都是一个学校,这本身也就是新闻,案子打得风生水起。

最终,刘燕文胜诉,北大败诉,法庭责令北大在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向刘燕文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这一案让何兵名声大振。当年他著名的总结陈词有这样一段话:“审判长、审判员,今天,原告用一纸诉状载来了他美好的梦想,也载来了我们共同的梦想,这就是:让司法的阳光照耀科学的殿堂。一切在变,一切在流淌,但有一种东西是不能放弃的,那就是对正义的追求;一切在变,一切在流淌,但有一种东西是不能放弃的,那就是对司法的信仰。本着对正义的渴望,本着对司法的神圣信仰,我们走上了法律的殿堂,并向你们说出了心中深深的渴望。请记住原告的呐喊:‘千万不要不理我这个无权无势的老实人,因为你们是我的最后一线希望!’”

陈词激情澎湃,文思飞扬。

新近的一次讲座中,他给学生讲怎样写法律评论。他强调:“一要有好的题目,不冗长,又能立场旗帜鲜明;二是援引的事件必须短,使人易读;三使用形象化的语言,恰当地使用夸张的手法,吸引读者的注意,同时又留有想像的空间,行文中灵活运用排比、比喻的修辞;四要有逻辑推演,发人所未发,想人所未想,即使是古时已有的思想,也可以用新的表达,准确地表明自己的思想。”

他的话对学生肯定有某种启发。谁说法律文书一定是呆板的、生硬的?法学家的华美修辞与其缜密理性应该同样重要。

法律殿堂有阳光

多年的法律经历使何兵明确了专业的方向,人生的方向,那就是以行政法为业,做一个学者,一个倾心于教学、也醉心于制度变革的学者。

2006年,“崔英杰杀死城管队长”案发,关于城管合法性归属问题成为社会热点议题。何兵深度介入此案,与其他学者一道为民生呼吁,那时候,他公共知识分子的味道很浓。

他十分关注当今的司法改革,在司法改革方向上,他的观点很鲜明,“司法不是法院法官的,而是人民的”。

他主张引入陪审制,实现法官公开选举制。关于这些,他与司法精英派、专业主义论者争论得很厉害。

他还倡导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除了诉讼之外的各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这也是植根于他追求的以民为本的思想。他认为有很多矛盾从群众中产生,可以在群众中化解,让群众自己来解决。

以人为本,一切从民出发的思想还体现在了何兵对许多事件和案子的看法上。

重庆一位女大学生因怀孕被学校以道德败坏为由勒令她及其恋人退学。二人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学校开除学生是“内部管理行为”,不属法院受理范围,驳回起诉。何兵投书《法制日报》,直指禁欲主义者软肋,以法律思维澄清道德迷阵。

那些社会热点事件背后伪善的道德、隐藏的利益都逃不过他的“法眼”,而他对程序正义的呼唤,对法治社会的思考一直在继续。

从青年学生、乡间律师到学界名家、央视名嘴、媒体快笔,何兵的人生之路走得应该说是很顺的。但他依然在追求实现公正的梦想逐渐回归大地,回归人心,公正司法的阳光照耀学术的殿堂,也照耀多彩的世间。

原文链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zmbm/content/2010/04/01/content_2099101.htm?node=2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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