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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李德顺:学术造假拷问着现代学人的良知

来源:周玉辉   7-2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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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从年初浙江大学“何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曝光到最近的“史上最牛的硕士论文抄袭事件”以及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论文抄袭事件曝光,无一不折射出学术造假和学术腐败成为中国学术界的一大“公害”。作为创刊于2007年9月的年轻的学术期刊,《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凭借后发优势,于创刊伊始即推出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制、作者独立署名制,提倡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剑锋直指学术不端行为。近日,本报就学术期刊在治理学术造假中的作用等问题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李德顺教授。

学术造假拷问着现代学人的良知

———访《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李德顺

本报实习生 周玉辉

恪守学术规范的办刊理念

《法制日报周末》:最近几年,部分高校的领导、教授和学生联合署名发表文章,而最后文章抄袭的情况被揭露后,又将责任全部推给学生。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以下简称《学报》)主编,您对此作何感想?

李德顺:对这类事情,作为学界中的一分子,我感到很遗憾。发生这样的事情,原因和影响总是多方面的。

从学术期刊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总结教训的是:发表文章不能只重视作者的名头,而要更注重对稿件本身的评审。学生剽窃是错的,想凭借导师的名誉去发表自己的文章也是错的;导师不负责任,轻率对待,或者更不堪的是趁机侵占学生的成果,更加是错误之极的。令人汗颜的是,不知是什么原因、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喜欢在署名上搞名堂,“拉大旗作虎皮”了?我想,现在学术评价机制有些畸形,过于强调引用率、转载率,过于强调作者的名气,等等,是这类事件能够一再发生,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这种学术风气太糟糕了!

《法制日报周末》:面对学术造假和学术腐败的猖獗,《学报》凭借创刊晚、起点高的后发优势,确定何种办刊方针?

李德顺:《学报》是一个开放的、面向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我们总的目标是打造一份精品,选题宁缺毋滥,约稿注重学者学术声誉及学术道德,审编稿件力求精益求精,尽量让它以学术质量和思想深度见长,以便更好地为我们的学术研究、学科建设和教育事业服务,为国家社会发展和中华文化繁荣服务。

《法制日报周末》:在《学报》封面上印有“提倡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推进学术交流、追求学术创新”,在这个学术之风浮躁的年代应作何理解?

李德顺:首先,提倡学术规范。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是关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知识生产与传播的重大问题。基于此,《学报》全面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制,与作者一起,共同推进学术规范建设。

其次,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他人智力成果,不仅是现代学人的基本修养,而且也是学术积累与学术创新的保障。《学报》将尽最大努力,以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营造健康和谐的学术环境。

再次,推进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学术积累、学术进步的助推器。《学报》通过“学术书评”、“学界资讯”等栏目。着意加强学术资讯的传播速度与力度。

最后,追求学术创新。学术创新是学术研究的生命力所在。《学报》以最大的力度,寻求、发现并支持富有开拓性、原创性的学术成果。

重拳出击预防学术造假

《法制日报周末》:现在很多高校将对教师以及研究生的考评,都将发表数量量化,并与所发表刊物的级别挂钩,并对某些高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的作者予以重奖。对此您怎么看?

李德顺:用这种方式激励青年学子投入学术研究,让他们学有所成,这个动机也许是好的。特别是作为刊物,我们当然更乐于看到由此引发的来稿踊跃的场面。

但是从总体上看,这样做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对于培养人才和繁荣学术究竟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还是需要做些调查研究、冷静分析的,不能盲目乐观。这类硬性化的规定措施,在某些情况下显得脱离了实际,因此“逼”出了一些虚假成果。由此造成学术和教育中畸形的急功近利风气,危害深远,不能不加以反思。

《法制日报周末》:近来曝光的浙江大学“何海波论文造假事件”、辽宁大学副校长与弟子论文抄袭,直指“拉大旗作虎皮”式的联合署名学术不端行为,作为学术期刊应当如何应对?

李德顺:我们已经构建了作者独立署名制度,即原则上一般不发表联合署名的稿件,尤其是师生联合署名的稿件。这个制度2009年度已经开始试点,目前已取得了良好的反响,明年我们会全面推行这一制度。

我们这么做也许不能得到一些作者的理解,对学报的引用率、转载率以及学术影响力也会有影响。但要说清楚的是,此举并不意味着联合署名的文章质量一定不高,也不是说联合署名的稿件中一定会有抄袭、剽窃行为。如果每个署名者都对成果有实质性的贡献,合作的成果也有质量,那么这样的合作是应该支持的,我们也愿意破例发表。但据我所知,在人文社会学科领域,真正属于这样情况的成果其实很难,也很少。以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倒是做过,但我们有多少人是像他们那样合作出来的?所以我们觉得还是慎之又慎为好。

《法制日报周末》:作者独立署名确实是预防虚假署名、杜绝学术腐败的一剂良药。但是,作为学术平台的学术期刊,如何引领学术风气良性发展,以达治本之效呢?

李德顺:处理这类事情确实比较棘手,需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多,要求我们学术期刊界的同行必须要慎重严谨。就《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来说,我们的做法是一方面保持对学术共同体的尊重和信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博导、教授的稿子;另一方面坚持作者平等、质量优先的原则。只要写得好,无论单位、年龄、学历、职称如何,一视同仁。我一直认为,如果能够从尚不知名的青年学者中发现和扶持未来的一流学者,那么我们办刊的成就感会更大的。

打造人文社科优质学术平台

《法制日报周末》:中国政法大学在已经拥有学术传统浓厚、海内外知名度高的《政法论坛》情况下,于2007年另行创办《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的初衷是什么?

李德顺:我想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先简要介绍一下《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的由来。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的历史比较复杂。据我的了解,在最早的时候,大概是上世纪50年代,中国政法大学还没有改名,还是北京政法学院。那个时侯就有一份《北京政法学院学报》。北京政法学院在文革后复办后,于1983年改名为中国政法大学,而其学报亦应该升级为《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但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彭真给这个学报题字“政法论坛”,于是本来该叫《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的这份刊物,就由“政法论坛”来作为主标题,而将“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作为副标题,即《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这种局面一直维持到2007年。

随着中国政法大学向多科型、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发展,法学之外的学科获得了极大的发展。这些学科的建设、发展和壮大,必然离不开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所以我们越来越需要有一个学术平台,既能够彰显法大的传统特色,又能够进一步吸收和整合校内外多学科的资源,促进法学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深度结合,形成我校办学的新品牌。基于这些考虑,学校在教育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支持下,于2007年下半年创办了《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法制日报周末》:作为政法院校创办的新兴人文社科综合性学报,在旌旗遍地、强手如林的市场竞争中,《学报》在打造学术新平台方面有何创新?

李德顺:如果说创新,我想最主要的至少有两点:

第一,就《学报》的栏目设置来说,我们是按照文章的体裁而非学科来设置,比如“学术论衡”栏目以学术论文为主,重在发表各个学科的学术新见,不拘一格;“学人讲坛”直接刊登精彩的学术讲座或报告,给学术表达提供了一种更灵活的平台,也增强了学报的可读性;“学术书评”则是强调读书评论的思想深度,倡导一种负责任的学术评论文化。总之,这些栏目都不强调学科分界,而是意在突出发表作品的文化风格和学术质量。

第二,我们有重点地努力办好一个特色栏目,叫“法治文化”。它的意思是,法治是一种整体性的社会文化形态,因此应该并且能够由各个不同学科的专家,从不同的视角和层次上来谈古今中外的法治精神、法治建设、法治经验和教训等,实际上是通过不同的话题来凸显一个共同的主题———为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必要的精神文化资源。就我们的主观愿望来说,这是既立足于法大、又放眼全国和世界,既立足于法治、又着眼于社会文化,既立足于历史,又着眼于未来的一种研究设想。通过我们与学界坚持不懈的努力,相信会有所收益。

当然,我们还有很多其他一些举措,比如我们从来不会限制作者来稿的字数,只要其言之成理,在相关学科有创新性,有原创性贡献,那我们宁可少发表几篇文章,也会拿出最多的版面来支持这种努力。我们学报发表过的文章,最长有四万字的,要在其他地方这些版面至少发5篇。

提倡学术规范。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是关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知识生产与传播的重大问题。基于此,《学报》全面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制,与作者一起,共同推进学术规范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zmbm/2009/07/23/content_11274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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