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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刑法专家就《文物已被查封,还能无偿捐献吗》报道发表分析意见捐献者是否犯罪关键看主观目的

来源:采集人/逸驰网记者 林维   10-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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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瑞麟(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案尚有不确定因素

看过报道后,我感到该案尚有不确定的因素,主要是:

一、李兴凯出售的独角兽石刻来自何处?如果证明独角兽石刻是通过盗窃、盗掘等手段所得,应依法追究李兴凯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对芦某非法收购独角兽石刻是否出于牟利的目的,文中缺乏描述。如果芦某是为了收藏文物,就不构成倒卖文物罪。如果能够证明芦某具有牟利的目的,他的行为可以构成倒卖文物罪,理由是:首先,倒卖的独角兽石刻属于国家禁止倒卖的文物;其次,倒卖是指为了赚取差价而买入卖出的行为,芦某实施的非法收购行为是倒卖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倒卖国家三级文物属于倒卖文物罪的“情节严重”情形。至于“捐献”行为,这只是芦某个人的说法。如果芦某已构成犯罪,独角兽石刻是倒卖之物,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谈不上捐献。即使芦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非法收购的独角兽石刻也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因此,独角兽石刻应当归还它的真正主人。当然,对于芦某的所谓“捐献”情节可以考虑适当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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