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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4月2日电(记者刘金林) “法学院学生自主选择的课程比例太小,14门法学核心课程不一定都要作为必修课。”在今天结束的2005年中美法学院院(校)长会议上,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郑成良教授说。武汉大学副校长黄进教授则认为,目前法学专业理论课程偏多、实践类的偏少,国内法课程偏多、国际法课程偏少,应有所改变。在中国政法大学承办的此次会议上,除了对法学课程设置问题进行研讨,中美学者还就法律硕士、法律博士的培养,学生交流,法学院院长的地位和作用等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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