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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人权使者”徐显明

来源:新闻中心   4-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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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放:人权入宪是现行宪法中闪亮的一页。2004年3月14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第四个宪法修正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写入宪法。

身为中国著名的人权专家,他一直为人权入宪鼓与呼;

身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他曾提出人权入宪的议案;

他执著地进行“人权行动”———到各大学做百场人权讲座。仅在人权入宪后,他已开讲10余次……

他是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一位思想型学者。他说:“做一名‘人权使者’,尤其是平民的‘人权使者’,是我将学术、理想、做人相统一的一个夙愿。”

思想之花:为修宪绽放

思想,是学者对社会最大的贡献。

关注人权入宪的人们,不会忘记这样三篇公开发表的文章———《生存权论》、《应以宪法固定化的十种权利》和《人权的体系与分类》。

“生存权”一文曾被誉为中国人权研究的代表作。正是该文,最早呼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十种权利”一文系统地分析了宪法中还应增设的十种基本人权:一是生存权;二是财产权;三是环境权;四是发展权;五是知情权;六是隐私权;七是经济自由权;八是迁徙自由权;九是平等权;十是受公正审判权。此次修宪,已有四种在宪法新确立的人权制度中体现。

“体系与分类”一文从理论上解决了宪法在人权体系上存在的封闭式缺陷。文章认为,一个国家的开放式人权体系应由三部分构成:关于人权的一般性原则;为人权推定,设定的概括性条款;具体的列举式人权。如果只有最后一项列举式人权,只是一种封闭的人权体系。文章郑重建议,为弥补宪法在人权体系上的不足,在宪法中应增加一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这3篇文章,均出自徐显明。

百场讲座:种下人权“种子”

“宪法中,我们导入了人权精神。这是历经百余年思考、曲折和磨难后,我们作出的郑重选择。这一选择注定将是影响到中华民族生存方式、中华民族复兴伟业和中华民族精神未来走向的选择。”徐显明神情凝重。

人权入宪,让这位“人权使者”加速了自己普及人权思想的行动。

早在几年前,徐显明就为自己计划了一项“人权行动”———到全国各所大学举办“百场人权讲座”。对于不单研究人权,而且信仰人权的徐显明来说,这是一个诱人的梦想!他想通过面对面的思想交流,让更多的人了解人权,让更多的年轻人树立人权理念。

百场人权讲座,至今已举办了30余场。场场讲座,题目在变,人权却是不变的主线。

人权入宪后,徐显明的人权讲座明显提速!仅一年时间,就讲了10余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武汉大学、北京大学等。在中央党校,他的讲座受到全校各层次学员的赞扬;在国家行政学院,省部长班的高级领导听完他的讲座,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在北京大学,为他作学术点评的老师眼含热泪说:“你改变了我的人权观”……

掌声不断,思索连绵。

宪法的人权精神,被用最自然的方式解读;人权的“种子”,就这样一粒粒种了下去。

“人权入宪,是党领导国家保护公民权利的一个新起点。从应有的人权,到法有的人权,再到实有的人权,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掂掂肩头的担子,徐显明感觉沉甸甸。

记者点题:一部法律的完善,需要有人推动;一部法律的实施,仍然需要推动。推动人权入宪,传播人权理念,“人权使者”徐显明知行合一。而我们,我们每一个人,也都要想一想:自己该为此做些什么?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13日 第十三版 人民网记者 吴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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