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2月29日上午,法学院研究生新学期工作会议在我校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913召开。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法学院各研究所负责人及法学院研工办主任陈维厚参加会议。焦洪昌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讨论了2016年硕士招生考试情况及复试工作安排。陈维厚介绍了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的基本情况,提出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建议方案。会议讨论了各学科生源情况、复试工作安排等方面并做出决定。
院长薛刚凌布置了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质量评估、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与《学位授予标准》撰写工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质量评估是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将于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逐步对各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进行“诊断式”教育质量自我评估,明确目标,寻找差距,查找问题,拟订和完善整改提高方案。法学院重视学位授予点质量评估、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与《学位授予标准》撰写工作。与会人员针对评估指标、项目经费保障、团队组织、时间安排和工作质量保障等问题展开讨论并达成共识。
会议通报了2016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和法学院研究生新学期部分工作安排。
(编辑/李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