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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第四十一期“致知讲坛”——法治星空下的女权

来源:法学院   3-3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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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晚6时30分,中银·致知讲坛第四十一期在昌平校区刘皇发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法学院分团委主办,法学院学生会承办,中银律师事务所协办。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夏吟兰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新宇共同担任本次致知讲坛的主讲嘉宾。四位主讲嘉宾在性别平等、婚姻法等方面都有深入的研究。

讲坛伊始,现场播放了一段精彩的视频,回顾了致知讲坛往期嘉宾的风采,并对本期主讲嘉宾和主题做了简单的介绍,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四位嘉宾落座。

(第四十一期“致知讲坛”)

活动上,夏吟兰教授以《反家暴法》与女权运动的关系为切入点,指出女性是家庭暴力中的主要受害者,同时总结了《反家暴法》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一些良好理念,并肯定了《反家暴法》施行以来在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上起到的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马忆南教授也列举了一些《反家暴法》在适用和执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其中,她特别用大量案例指出,中国社会对于家庭暴力的传统观念存在诸多误区,亟待转变。

李明舜教授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进行剖析,认为中国当下并未实现全面的男女平等,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制定和施行正是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李明舜也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法律定位和现实作用做了相当积极的评价,当然,他也没有忽略该法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足。

马忆南教授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中国法律是否存在性别歧视?得到一些正面的回应之后,马忆南分析了中国涉及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中存在的某些性别盲区,她认为,这些盲区在中国当前社会形势和婚嫁习俗之下会使男性更多地受益,而女性则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她详细阐述了真正讲求男女平等的法律制度所应该秉承的正确理念和合理态度,提出了对真正平等的婚姻家庭法的希冀。

王新宇教授介绍了女权问题的兴起和发展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重要理论和现实变化。回到中国的法律和公共政策上,王新宇分析了当下中国在就业和社会观念方面存在的某些隐性的性别歧视及其原因,并呼吁国家要根据现实变化及时调整相关法律和公共政策,女性自身也应该增强自立能力,以促成真正的性别平等。

在嘉宾互动环节,很多同学们都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几位嘉宾耐心而精彩的解答也引发了现场的阵阵掌声和笑声。

本次致知讲坛的成功举办,引发了现场同学关于性别平等的深刻反思,也为同学们研究女权相关问题提供了诸多思路。我们坚信,中国的性别歧视问题一定会得到逐步的解决,我们一定能够实现真正的性别平等。

编辑 骆红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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