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法言·刑法——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的罪责评价”主题学术交流研讨会在昌平校区举办。本次活动邀请到了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的耿佳宁老师,他以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为例,与同学们深入探讨其背后的刑法问题。

(“法言·刑法”学术交流研讨会)
耿佳宁指出,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自发生以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促使学界和实务界共同反思,对于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当如何进行罪责评价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随后,她以赵春华案为例,通过深入、多角度地剖析此案,讲解实质判断、构成要件该当性等实际的刑法问题。
耿佳宁首先从规范的角度论述,她认为,出罪有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两种解释方案,这两种解释方案的核心是罪责的实质判断。她先后采用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的方法,同时引用张明楷、劳东燕、车浩等教授的观点,在与同学们的互动交流中,探究本案中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和对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等问题,并对本罪中的“持有”做了限制解释。耿佳宁认为,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的界限在于不法程度;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既要有物理性的认识,也要有全部意义的认识。她指出,对实质的判断绝不应当局限于立案标准,也要考虑实质的法益侵害性,考虑主观上的事实认知和法律认知。
“法言”活动为激发同学对公法的兴趣、促进同学和老师的交流探讨、繁荣法学院公法学术氛围提供了一个平台,至今已成功举办过两期。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对赵春华案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对学好刑法有了更为充分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