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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学生委员会第四届三任学生委员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来源:国际法学院   12-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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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国际法学院第四届三任学生委员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端升楼召开。参会人员有国际法学院分团委书记、2013级辅导员杨俊丽,国际法学院分团委老师、2014级辅导员刘端端,国际法学院2014级涉外班辅导员刘瑾,国际法学院第四届三任全体学生委员。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了四届二任学生委员三次全体委员会议所通过提案的落实情况,并表决本次会议中学生委员提出的提案。

大会第一项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委会会议内容披露及会后相关议案落实的公示的提案》。虽然全委会作为学院的重要机构,但一方面由于缺乏系统的宣传平台,一直以来并未在同学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不为大多数同学所知晓,以至于大部分同学对于全委会,学生委员甚至学生代表的工作不甚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学生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公示制度,以往许多经全委会表决通过的提案并未真正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缺乏监督。因此本次会议旨在通过确立这一制度,在加强对全委会这一让每个人拥有发声渠道的平台的宣传的同时,也保障全委会决议的切实落实。方便院里各年级同学认识,了解学委会,及时,准确地把握学院团学活动的最新动向。同时还有利于反映院学生委员的工作状态,方便各年级同学对学生委员的监督。除此之外,这一制度对于保障在会议中通过的提案的切实实施,促使有关学生组织及其部门对会议决定的有效执行。

接下来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学活国际法学院办公室管理的提案》。由于学院学活办公室由学委会,学生会,新闻中心所有部门共用,因此所有部门的物资都堆放在办公室,导致物资堆放杂乱且不利于物资的借出和保管。为了规范我院办公室的使用,提案列出了以下三条建议。(1)办公室的物资需要统计,并按部门的不同分开收纳。(2)将每个部门的物资以表格的形式呈现。每两周定期清理办公室,统计各部门物资,并及时更新。(2)办公室的物资的外借采取登记的方式。需要登记的内容包括借取人的信息,借取的用途,借取的时间,归还的时间,登记人。(3)办公室每天安排人值班,从而保证借取事宜的正常进行。

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关于学委会成立宣传部的提案》。

之后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学生会体育部制度建设的提案》。近期,有些同学反映,体育部存在服务不到位,宣传不全面,活动组织欠佳。在服务上,一些院队表示体育部提供的服务有限,仅限于供水和击鼓助威,有时不够及时,而且与体育部工作人员联系不畅。宣传方面,球队的招新宣传多靠自身,体育部未能提供有效帮助,各队的队员短缺问题体育部可辅助解决。活动组织方面,国经长期以来体育氛围不强,体育部要做的还有很多,而且上次校运会时国经队员受伤情况颇多,与体育部下的田径队训练不科学有关。本提案建议加强体育部制度建设。

大会第五项,听取并审议《关于全委会广泛收集同学意见建议的提案》。我校以法律著称,同学们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有着更多的关注。由于相关信息收集反馈机制不完善,同学们感到一些意见和诉求难以有表达的途径。本提案旨在畅通表达渠道,完善意见反馈。提案通过。

大会最后一项听取并审议《关于对学生委员中期调整选举条例进行修正的》提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委员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委员中期调整,修正案内容包括一定大三、大四年级学生委员的卸任及大一、大二年级学生委员的增补。具体由学委会监察部根据该条例及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委员中期调整选举办法》及《选区划分及学生委员名额分配方案》予以实施。该提案通过。

会议最后,杨俊丽她高度评价了本次会议取得的成果,对全体学生委员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并向各位学生委员提出了自己的希望与要求。至此,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学生委员会第四届三任学生委员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圆满落幕。大会为为全委会指明了工作方向,进一步加强了学生委员队伍建设,有利于推动国际法学院学生民主运动的持续发展,加强国际法学院的民主建设,维护全院同学总体利益和发挥学生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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