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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途质造 | 董京波解析判例法在法学论文写作中的应用

来源:中欧法学院   4-2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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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中欧法学院《方法论与学位论文写作》课程在明法楼305教室举行。国际法学院董京波教授以“判例法(Case Law)的方法论构建与论文写作应用”为主旨,为双硕士项目学生系统阐释判例法的理论结构和实操运用。

首先,董京波从美国法中的判例切入,剖析判例法的理论基础与实践逻辑。她强调,判例法的核心方法在于通过判例提供的规则来判断类案情形,而不是仅依靠自己的想象。为帮助学生进一步掌握判例法,董京波引导学生采用要件对比表学习判例法中类比(Analogy)这一规则的要求。她指出,搬家车案件以及推土机案件两个案件的关键构成要素存在相同之处,即二者都能引起严重危险。虽然搬家车和推土机形状不同,但推土机较重、搬家车体积较大,二者都能够引起严重的危险。因此,在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引起危险类型的相同性使得二者能够使用相同的判断标准。这也正是判例法的特别之处,即使案件具体情形存在不同,但核心标准的类似性能够为类案同判提供正当性基础,阅读判例的重点也因此应当被放在寻找案件的核心标准上。在分析多个类似案件时,她特别强调,采用表格化工具可以直观呈现不同案件判决的相关性与差异性。

随后,董京波详细讲解了案例对法学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的重要意义。在法学学术研究层面,案例是法律条文的具体化载体,通过分析裁判文书中法官对法律的解释与适用,可以为实证研究提供数据支持。在论文写作层面,合理运用案例能够为论文增色。第一,针对论文选题,案例能够为实证研究类论文提供丰富的选题素材。例如,差异性判决能够反映法律适用的动态发展,而裁判观点的演变过程亦可以体现立法价值与社会需求的互动。第二,针对论文框架,案例由抽象条文到具体要件的逻辑推演论证结构,与学术论文“总-分-总”的论证步骤高度契合。第三,针对论文内容,案例可以丰富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案例中的反对意见能够启发研究者突破单一视角,形成多维度论证,避免论文“言之无物”。

最后,董京波以人工智能攻击平民案中对帮助犯的认定为例,展示了案例中的不同观点如何促进对法律的深度学习。例如,在Bemba案中认定标准较低,认为对犯罪行为有影响即可,但是在Lubanga案中认定标准较高,认为必须对犯罪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就此总结出,通过对案例的对比分析,学生不仅能追溯法律解释的演变,也能识别影响裁判的案件因素,引导学生去认识立法原意、程序保障、政策考量标准等。董京波详细展示了案例比较研究的完整流程。她指出判例法的影响力非常大,在国内法和国际法层面都有重要的作用。国内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指导性案例对国内法论文的写作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国际层面,在面对来自判例法系国家同行时,都必须以判例法的思维和逻辑进行回应。因此,判例法不仅对论文写作有着深刻的影响,对于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亦有重要的作用。她鼓励学生在日常学习中多研习实践案例,通过研读裁判文书积累研究素材,并尝试在论文写作中运用案例分析法,提升学术成果的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

编辑 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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