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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空间碎片的减缓”专题讲座举行

来源:文/杨承甫 张阔 图/张阔   5-3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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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晚18时,国际法学院“空间碎片的减缓”专题讲座于端升楼举行,本次讲座主题围绕“国际社会为减缓空间碎片所作出的努力,使得空间碎片的减缓成为一项正在形成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展开。主讲人为国际空间法协会访问教授、曼弗雷德·拉赫斯空间法模拟法庭委员会联席主席玛莎·梅吉尔(Martha Mejía-Kaiser),讲座由国际公法研究所所长郭红岩主持。

考虑到在场本科学生知识储备程度不一,Martha博士的讲解深入浅出。讲座伊始,Martha博士用形象的比喻介绍了国际法的几种渊源。她以“无害通过”制度、“善意原则”(good faith)和《责任公约》为例,解释了习惯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和国际条约等概念,还介绍了国际组织的决议、宣言,国际性协会制定的标准、规则和建议等“硬法”之外的非条约性共同约定。

接下来,Martha博士从物理学的角度解释了空间碎片的产生为什么无法避免。她通过展示道具的方式,演示了卫星的发射过程中碎片是如何产生的。Martha博士还强调了地球质量的不均匀会导致卫星逐渐偏离原始轨道,“质量瘤”(Mass Concentration)概念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随后,Martha博士梳理了目前在减缓空间碎片领域的相关法律规则。《外空公约》第九条强调为预防损害的发生,缔约国有事先与相关缔约国进行磋商的义务。这是《外空公约》唯一一条与空间碎片间接相关的条款。而《责任公约》第二和第三条则要求各国要对其发射的空间物体所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可以类推适用于空间碎片对他国造成损害的情况。

尽管目前尚无国际公约来直接规制空间碎片,但目前国际社会存在很多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指南和建议。Martha博士介绍了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IADC)制定的《空间碎片减缓指南》和各国出台的《行为准则》,并强调美国和法国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国内立法。

Martha博士认为,国际社会为了减缓空间碎片造成的危害所做出的努力,使得空间碎片的减缓成为一项正在形成的国际习惯法规则。“我们正在见证着这种法律确信”(We are witnessing this feeling),她说道,上述指南、《行为准则》和国内立法都应当视为法律确信存在的证据。

与此同时,相应的国家实践也在逐步丰富起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停留在近地轨道保护区(LEO protected zone)和静止轨道保护区(GEO protected zone)的老旧卫星推向废弃轨道。如果在不久的将来,此种清理卫星的行为变得越来越普遍,绝大部分处在轨道保护区的卫星都被转移的时候,一项新的习惯国际法就会形成。

最后,Martha博士为同学们梳理了目前在空间碎片损害责任问题上存在的法律以及缺失。

提问环节,老师和同学们自由发言和提问,继续就空间碎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Martha博士针对大家的问题也详细地做出了回答。

整个讲座过程中Martha博士使用了火箭模型、地球模型等来促进观众的理解,并播放了视频,讲座内容丰富、生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讲座结尾工作人员送上礼物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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