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海淀区协同育人行动以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的“德法兼修”重要嘱托为指引,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为方向。“德”即品德,品德要在实践中研磨;“法”即技艺,技艺需在实践中锤炼。经由校地协同路径,通过法大研究生奔赴海淀基层的实践育人行动,达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德法兼修”重要嘱托的目的。以上是本次活动的初心使命。
郭东阳,法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在学校“三全育人”和“五育并举”理念指导下,该生于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展实习实践工作,郭东阳将所学法律知识与法院实践结合起来,撰写多种法律文书并与当事人沟通对接。

在日常工作中提高法律素养
在实习实践期间,郭东阳深度参与法院日常工作,进行文书写作、旁听庭审、整理案卷等实践活动。
法律文书是司法活动的载体。郭东阳同学在指导法官和资深书记员的悉心指导下,系统接触并尝试撰写多种类型的法律文书。虽然之前在学校已经学习过法律文书写作,但这项任务对她来说仍然是不小的挑战——之前课堂写作的文书出错只影响到自己的成绩,但现在的文书出错就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初期,郭东阳同学虽然能做到格式准确,但常常在措辞的精准度方面遇到困难。在指导老师的耐心批改和示范下,她逐渐提升了文书写作能力。通过一遍遍的修改、打磨,甚至是为一个关键词语的准确使用而反复推敲,郭东阳同学的法律思维得到锤炼,为未来从事法律职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实习的核心价值之一在于将课堂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起来。郭东阳同学充分利用在法院的宝贵机会,积极旁听庭审。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她亲眼见证了法庭辩论中原被告双方的思维碰撞与法理交锋,每一个程序环节都生动诠释了程序法的具体运行规则。同时,通过整理案卷材料,郭东阳同学得以“复盘”整个诉讼过程。这种沉浸式的学习极大地深化了她对实体法和程序法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具体适用、相互作用的立体化理解。通过全程参与司法活动,郭东阳同学切身感受到:程序绝非繁琐的步骤,而是保障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可或缺的“安全阀”和“助推器”。
在沟通交流中体现人文精神
与不同利益诉求的人进行有效沟通是法院工作人员的核心能力之一。郭东阳同学在实习中深刻体会到,优秀的法律人不仅需要过硬的专业素养,更需要高超的沟通艺术。
与律师、公司法务等法律工作者沟通时,应讲究专业、高效。法律工作者拥有法律专业背景,沟通时可以开门见山,使用精炼的法言法语,直指案件核心争议点。这种基于专业共识的沟通能够快速交换关键信息,显著提升协同办案的效率。
但在与当事人沟通时,则需将同理心放在首位。许多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面对复杂的诉讼程序和晦涩的法律术语,往往感到焦虑、困惑甚至愤怒。郭东阳同学在接听电话时,深刻体会到“将法律语言转化为生活语言”的重要性。她学习放慢语速,用通俗易懂的比喻或生活化的例子来解释法律概念,学习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和背后的情感需求。例如,在某一次与当事人联系时,对方并不能理解为何要提前将证据提交给法院而不能现场提交。此时如果只是简单地告知这是“法律规定”,对方未必愿意配合,反而可能进一步激起他对法院的对抗情绪。但郭东阳同学耐心地与对方解释,最终当事人恍然大悟,表示“是这个理”。这种沟通能力的锻炼使她认识到司法工作不仅是技术活,更是与人打交道、化解矛盾的艺术,深刻理解了“司法为民”理念在细微之处的体现。
在反思学习中提升综合能力
通过参与司法实践,郭东阳同学对法律职业的崇高使命和社会责任有了更为具象和深刻的理解。她不仅看到了法官在法槌起落间的智慧与担当,也体会到了书记员、法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在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地位。法院实习让她真切触摸到了中国法治进程的脉搏,坚定了未来投身法律事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的理想信念。
郭东阳同学由衷感谢“法治海淀·实践育人协同行动”项目提供的宝贵实习平台以及指导老师的无私教诲。她表示,将把实习实践中收获的宝贵经验、深刻感悟转化为更加刻苦学习的动力,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养,为将来成为一名心怀正义、情系人民的优秀法律人而不懈奋斗,努力在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中书写属于自己的青春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