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刑事司法学院与广西民族大学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开展座谈会,正式签署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我校副校长刘艳红,刑事司法学院执行院长王志远,广西民族大学副校长、中国—东盟法学院院长何立荣,中国—东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院长陈星等出席活动。签约仪式由王志远主持。

在全体与会人员见证下,王志远与陈星共同签署《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与广西民族大学中国—东盟法学院/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
何立荣表示,广西作为中国—东盟贸易合作的前沿阵地,在服务国家面向东盟开放发展大局中具有独特区位。通过两校在资源配置、专业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的协同合作,能够进一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东盟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
刘艳红认为,两校应立足各自区位优势和资源特色,协同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她指出,双方可在课程共建、实践基地建设、科研合作、成果转化等关键领域深入合作,切实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系统性与实效性,推动人才培养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本次会议中,双方就东盟法领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达成了共识,明确了合作方向与重点任务:一是共同探索东盟法方向的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模式,推动课程体系融合与教学资源共享,提升人才培养的系统性与针对性。二是探索开展面向东盟法领域的涉外实习、实践项目,依托双方优势资源,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实习、实践平台。三是推动东盟法方向的科学研究合作,围绕区域法治热点议题开展联合学术研究,提升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四是开展东盟法方向的联合培训项目,面向师生及相关实务人员举办专题培训班与研修课程,促进理念互通与能力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