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下午,受法律硕士学院邀请,校外合作基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忠华、政治部主任于艳玲及办案法官等一行五人来到我校。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韩文生、副院长辛崇阳及各职能办公室老师参与交流。合作双方还特别邀请民商经济法学院刘智慧教授、郑佳宁副教授参加。
法律硕士学院与北京市石景山法院于2012年6月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近两年中,双方在学生实习、学校专业教师参与法院法官案例写作指导、法官来校讲课以及法官作为校外导师指导学生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合作。
本次交流会分为两部分,首先石景山法院就审理的某案件疑难问题请刘智慧、郑佳宁参与进行论证,两位老师对案件问题阐述了各自的观点,提出了法律意见,与办案法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在接下来的基地合作交流中,王忠华和费安玲就既有的合作项目和内容、取得的效果各自作了发言。同时双方就今后在兼职教授、讲座教授、校外实习导师聘任以及邀请我校专业教师参与疑难案件论证、挂职等多方面进行讨论,为今后全方位合作奠定了基础。
此次法律硕士学院与石景山人民法院的合作交流,有利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学生实践培养、加强现有实习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