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2月7日,刑事司法学院2012年博士生兼职班主任聘任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主楼五层会议室举行。刑事司法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敬川,分团委副书记兼2011级本科生辅导员朱林,2010级本科生辅导员江乐园,2012级本科生辅导员吴静以及受聘博士生代表和本科生班级班委代表参加座谈。会议由朱林主持。
王敬川介绍了兼职班主任的相关情况,2004年国家出台16号文件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而院里在实际工作运行中认识到,由于院学生人数众多,除了辅导员之外还应为各班配备班主任以指导本科生的学习和学术研究。所以,从2009年开始,刑司院独具特色地从博士生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本科生班级兼职班主任,并且整体过程运行出色。同时,他还区别了兼职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内容:辅导员负责的更多的是关于学生成长的工作,而兼职班主任由于本身经验丰富、学识优秀、有较强科研的实力,是应本科生的呼声设置的以对学生在学业上、品德上起到指导作用的角色。
吴静对兼职班主任提出了三个具体要求和意见:首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博士生们丰富的经验起到榜样作用;其次,培养学生的学术兴趣,特别是大一学生的论文规范和大二大三学生的学术指导;接着,吴静老师提及关注学生动态的方式多样性。只有切合本科生本身利益的内容才是交流趋势。
朱林再次强调班主任们应该在对本科生的学术、学业和职业规划方面加以关注,同时希望他们能更多地关心和指导学生们。

现场为各位受聘的班主任颁发了聘书,并进行了交流互动,兼职班主任们与院领导、辅导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同学们更是与亦师亦友的兼职班主任互留电话、加强联系。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相信兼职班主任们定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刑司院本科生们答疑解惑,在同学们成长的路上充当起扶杖,在前进的航途中点亮一座灯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