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与法治”论坛现场
值我校六十周年校庆之际,为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由新闻与传播学院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传播研究中心、传播法研究中心、法制新闻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与法治”论坛于6月10日下午在我校研究生院图书馆一楼贵宾室如期召开。来自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检察日报社、人民法院报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新华社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法学杂志社、法治周末报社的近十家媒体单位的代表,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的学界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就“新闻与法治”这一主题展开研讨。论坛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姚广宜教授主持。

检察日报社总编辑王松苗等以“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为题展开研讨
本次论坛分“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和“刑诉法大修对媒体案件报道的影响”两个议题展开。在“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专题研讨环节,人民法院报社社长、总编辑倪寿明从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出发,以美国和前苏联历史上的媒体报道格局为借鉴,对比分析我国媒体与司法现状,并提出对于媒体监督方式的转型建议。新华社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总编辑陆小华认为,新媒体时代传播方式正在向广播式、分享式和关系链式转变,舆论监督更加多元化,这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新的要求。检察日报社总编辑王松苗以“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平衡中的难点与对策”为题,在若干实证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提出要转变观念消除隔阂,增强司法活动透明性及说理性,正视媒体自身问题等建议。法学杂志社副主编苗延波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做主题发言,他还引用美国律师协会及司法部的相关规范作为借鉴。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常务理事、法制节目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理事黄海星以“‘第四种’权力:行使中的困惑与路径”为题发言,他认为要解决媒体与司法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要在沟通中形成新的平衡点。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书记兼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姚广宜教授的发言题目是“对‘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现状的实证调查”,她结合所主持的教育部社科基金课题,介绍了针对司法、媒体和公众所做的700余份问卷调查结果,并从中分析了现阶段媒体与司法关系的现状。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主编王宝卿等以“刑诉法大修对媒体案件报道的影响”为题展开研讨
论坛的第二环节以“刑诉法大修对媒体案件报道的影响”为主题,与会专家围绕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涉及传媒的相关规定为依托展开。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主编王宝卿介绍了“修订刑诉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新规定”,从保密、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分析刑诉法大修对新闻报道的影响。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传播理论与传播法教研室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泽金副教授从新闻源、媒体与公检法关系、报道内容标准、媒体法治观念4个方面,对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做了阐述。光明日报报业集团首席法律顾问黄晓从国内外儿童保护规范、法律对媒体禁止性规定及刑诉法修订等方面,结合具体法律条文对媒体依法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做了具体分析。人民法院报主任记者赵刚的发言题目是“法庭秩序与藐视法庭法”,他介绍了我国关于法庭秩序的部分规定、他所观察到的庭审采访,并就英美国家的藐视法庭罪在我国施行作了可行性分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迅介绍了对“保密与司法公开”的看法,并转述了检察日报社评论部主任李国民“对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的逼访、曝光与‘亲亲相隐’制度”的研究心得。法治周末执行总编辑郭国松介绍说,《法治周末》上不会出现通讯员稿件,从通讯员稿件有违新闻专业主义要求和程序正义等角度进行了分析。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李树成博士针对台湾刑事诉讼法第245条及其修订,对台湾侦查不公开制度、例外及违反之责任做了介绍。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对论坛做了总结发言,他对媒体学界和业界对诉讼法修改的高度关注表示赞赏,同时结合自己在美国的学习生活感受,介绍了美国传媒与司法的基本情况,并发表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心得。
全体与会人员合影
参加本次论坛的还有中国记协国内部副主任张传亚、中国记协国内部行业自律处处长王小英,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教师以及法制新闻、媒体政策与法规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代表。
(编辑 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