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晚7点,昌平校区学术报告厅座无虚席,由郭世佑教授主讲的“法学素养与国家建树——近代法学第一人伍廷芳的智慧与人格魅力”讲座在这里举行。本次活动由国际法学院分团委主办,院学委会和学生会承办。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担任讲座点评人。
郭世佑作为我校“中华文明通论”的主讲教授之一,一直受到很多同学的欢迎。此次讲座他从历史文献的探索研究出发,向大家介绍了伍廷芳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他的人生经历,以基本的事实评价作为标准还原历史,让大家了解了一个相对真实的伍廷芳。在郭世佑的眼中,伍廷芳作为中国近代法治的先驱、中国近代法学第一人,在“弱国无外交”的年代,面对风雨飘摇的国家,用自己的方式,捍卫着中华最后的尊严,践行着士大夫治国平天下的千年道德。
由历史说到当下,对于同学们,郭世佑也提出了自己的期望。在学习知识上,他希望同学们怀着谦虚的心态去了解历史、认识历史;尊重那些对历史问题作过真正研究的人;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建立多学科的思维体系。在品质培养上,他引用近代古巴的民族英雄马蒂的一句话“虚荣的人关注自己的名字,光荣的人关注国家的未来”寄语大家,鼓励大家要时常怀着对国家和民族的深厚情感,作鲁迅先生笔下真正的中华民族的脊梁。
莫世健对讲座进行了点评。他首先对郭老师的史学研究精神给予赞扬和肯定。又结合法学专业的特点和当前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建议同学们立足专业,学好法律,将来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针对同学们的提问,两位老师也给出了自己看法和见解。最后,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工作人员为老师们送上鲜花,活动圆满结束。

伍廷芳(1842~1922),本名叙,字文爵,又名伍才,号秩庸,后改名廷芳。汉族,广东新会西墩人,清末民初杰出的外交家、法学家。伍廷芳祖籍广东新会,出生于新加坡,3岁随父回广州芳村定居,早年入香港圣保罗书院,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获博士学位及大律师资格,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后回香港任律师,成为香港立法局第一位华人议员。
洋务运动开始后,1882年进入李鸿章幕府,出任法律顾问,参与中法谈判、马关谈判等,1896年被清政府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签订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条约《中墨通商条约》。主持修订法律,提出了包括删除酷刑、实行陪审和律师制度等一系列先进主张。
辛亥革命爆发后,任中华民国军政府外交总长,主持南北议和,达成迫清室退位。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出任司法总长。1917年赴广州参加护法运动,任护法军政府外交总长、财政总长、广东省长。1922年,陈炯明叛变时,因惊愤成疾,逝世于广州。广州越秀山上有伍廷芳墓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