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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实施16年或迎来终点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9-1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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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开始实施,被誉为“天下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

2017年或将迎来终点。

据悉,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8月28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修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实施16年 报名人数屡创新高

日前,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结束,据司法部数据显示,2017年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再创历史新高,共64.9万余人报名。从2002年至2017年,司法考试共有610余万人报名,超过500万人参加考试。

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司法考试实施16年来,人数整体呈上升趋势。

第一年人数较高,是因为司法考试改革,原定的2001年律考没有进行,相应的2002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时间由秋天前移到了春天。2002年度,因为汇集了两届司法考试(律考)参考人员,全国共有36万人多人报名,31万多人参加考试。

2017年参考人数暂未公布,按照平均参考率测算,2017年司法考试参考人数预计将超过50万人。与报名人数最少的2004年相比,2017年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增长了300%。

通过率较低 被誉为“天下第一考”

根据相关数据,我们估算了司法考试历年的大约通过率,仅供大家参考。

从表中可以看出,司法考试通过率在2002年时最低,仅为8%;2003年至2006年,通过率从11%上升至17%;2007年至2012年,只有2008年达到27%,其余几年都维持在20%左右;2013年至2016年,通过率都维持在10%左右,预计2017年通过率依然会是10%左右。

司法考试拟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适用范围扩大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适用范围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

明确报名资格

规定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新旧考试衔接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同时,草案还明确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规定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编辑 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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