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迎来了自己的甲子华诞。 风雨六十年,中国法治进程艰难然而坚定。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政法大学一直合拍而行。从“五四宪法”到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初步建成,几乎每一个法治节点都有法大人留下的印记。与此同时,好评、差评、褒扬、不满、贬低……种种态度袭来,身处中国政治文化中心的中国政法大学,几乎成为讨论中国法学教育的标杆。中国法学院系培养的法学毕业生究竟能否兑现曾经的庄严承诺,并将对法治的信仰播撒到这个古老民族的每一寸土地,越来越受到更多的质疑。
在中国政法大学进入“耳顺”年之际,十位“法大名人”道出了自己的真心话。他们之中,有备受敬仰的老校长、老教授,有法学学科的青年带头人,有在政法战线上成就卓著的大法官,也有以一己之力帮助弱势群体的律师。他们有忧虑、也有欣慰,更多的,是冷静而公正的思考。
疯狂增长法科院系应瘦身
又值一年毕业季,法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不乐观。自2009年法学毕业生就业率被曝“倒数第二”后,很多人一直在质疑:曾经让众考生削尖了脑袋要报考的“热专业”,如今为何遭遇了“冷就业”。就业,成了对现实法学教育担忧的集中体现。
“隐居”北京西南四环多年的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对此相当忧虑。5月14日,他坐在沙发上,语调低沉地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我们的法学教育培养出的毕业生找不到工作,这是个很不正常的现象。”
在江平看来,法学教育应该是精英教育,培养的应当是数量相对比较少的精英人才,而非像现在一样,培养的是“数量非常多的、带有一种普及型的”人才。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新中国的法学教育开始了蹒跚学步。那时,很多人认为法学几乎很难成为一门学科,法律工作通过培养一些政治素质比较高的人,就可以解决。在当时对法学教育不重视的情况下,法学院校寥寥无几。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初期。
尔后,邓小平同志提出:我国需要数量很大的法学人才。在他的号召下,法学教育从之前的谨慎发展迅速闯进第二个阶段———江平称之为“过度发展,疯狂增长”阶段。
随着“更多人能够进入大学”的提倡,高等教育制度迅速扩大、升级。法学教育也随之呈现出一种“疯狂增长”的形势———在很短的时间内,法学院系从原来的几十所,发展到了600多所。
“这是个很不正常的发展。为什么会造成这种形势呢?主要是法学教育相对来说比其他专业更容易。买两本书,有了法学教材,请个老师来讲课,就可以了,所以,什么样的院校都可以设立法学院。这是个很大的问题。”江平加重了语气。
如今,很多法学毕业生迫于就业压力,最终选择了一份与法律无关、或无密切联系的工作。江平提及这种工作与专业不对口的现象,露出了惋惜的神情。
“现在法学专业培养的是‘万金油’式的学生,法学毕业生可以从事法律领域外的各种工作。但一个应当成为法官、律师的学生去了街道办事处,多少有些大材小用。我们现在的法学教育需要向精的方向发展了,不能再这样———600多所院校一窝蜂般培养大批的法学生。这个不应该是我们发展的方向。”
由于相关政策制约,法学院校培养的大批法学博士、硕士,最后能留在本校的微乎其微,这也给高校学术团队建设带来了几丝困难。而每当站在毕业季的当口,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一面为学生完成学业开心,一面也不得不看着自己几年来花心血组建起的团队再失队员。
“这也是我现在忧虑的问题。”应松年在电话那端叹了口气。
应松年亲历了新中国行政法学科的创立和发展,比起立法成绩,行政法方向涌现出的一批关系密切的优秀学者,让他同样欣慰。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的这些年头,应松年“做什么事情都爱拉着学生”是出了名的。他告诉记者:“我们的硕士生、博士生都参与立法活动,要组成一个团队,集体行动。”
“团队”在中国政法大学已很普遍。“现在中国政法大学有近100个非在编科研机构的研究中心,开展各种各样的学术活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说。
“我们要的是人才,不是要身材。”王灿发永远记着陈光中这句话。
1988年,当时的中国政法大学代理校长陈光中在听过一位北大毕业生的求学经历和科研情况后,当即拍板录用。后来,这位曾因身材矮小而找不到工作的青年———王灿发,建立起了全国第一个民间环境维权法律帮助组织,推动了中国环境法领域的研究及立法进程。
“某一学科能够兴旺,团队建设很重要。”应松年说。
对于法学教育面临的种种困境,老校长江平坐直了身子说:“我们的方向应该是数量更少一些、培养的方式更科学化一些、培养出来的人才更精一些。”
要达到这个效果,江平提倡自然淘汰。“自然淘汰的意思是,如果你这个学校培养出来的法学人才,最后在就业方面很困难,那就自然而然要被淘汰。”
对于有人主张用教育部明令的方式将不合格学校的法学院、法学专业撤销,江平觉得“这并不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
“自然淘汰必然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利用市场规律来淘汰一些专业,需要时间的积累和考验。这是市场化导向。现在,我们的学术研究、教育领域里面有一点行政化导向的倾向,即完全根据行政机关、领导意志来设立方向,比如中国政法大学设置了哲学专业。培养人才是行政化导向还是市场化导向,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关键。”江平说。
江平相信“时间”的力量,他希望能够用市场规律来平衡大学教育和专业设置。“发展高级技工学校转移报考法学的毕业生,同时按市场与技术需求开设新兴学科”,是江平提出的法学教育对抗时间考验的两种途径。
不能造就“两脱节”法科生
当听到记者“要讲真心话”的要求后,田文昌沉默片刻,接着清了清嗓子说:“法学教育要力主教学改革。如果不改革,法学教育将不会有大的改进。”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学者田文昌”逐渐转型为“律师田文昌”,最终成为备受争议的“中国刑辩第一人”。如今,他自言“依然坚持带学生”。专职做律师的20年来,田文昌见到过数量足够多的法学毕业生。这些初涉世事的年轻人,逼迫着他反思法学教育。“搞刑法的看什么都是犯罪,搞民法的看什么都是侵权。思路太狭窄,很容易办错案。”田文昌说。 “这是自从我做律师以来,体会最深刻的问题。”他略微停顿,接着一口气说道,“现在有些法学教育,存在两个脱节。一是理论与实务脱节,二是相关学科知识的脱节。这种脱节,很容易在今后的实践中考虑不周到。法学是一门应用学科,法学教育一定要注重理论与实务相结合。”
这种结合的深刻体会,巫昌祯感触最深。1955年,26岁的巫昌祯刚以新中国第一届法律毕业生的身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任教,便被学院派去参与民法典的起草。“我是起早小组中最年轻的,其他很多都是老教授。那一年里,我们在重庆、广东、上海三地调研。”巫昌祯回忆道。1958年“大跃进”时期,巫昌祯又被学校派去参加人民法庭调研,深入东北基层,了解最真实的国情。
当时,年轻的巫昌祯并没有预料到,这两次实践,会对她日后长达半个世纪的法学教学产生关键性的影响。“我的教学生涯也是从务实开始。”她缓缓道来。巫昌祯的课在学校很受欢迎。很多学生对她说:“有的老师讲课举例就是A和B,您举例都是有名有姓。”这让巫昌祯发现,结合实际是如此重要。 “实践让我明白,在教学时,要把条文的精神、意图、内涵与倾向讲出来。”她说。对于如今法学教育应当走向何方,巫昌祯依然开门见山地说:“法大一定要传承务实办学这一传统,注重法律的实用性,多给学生们实践的机会。试想,如果刚毕业时那两次实践我没有去,之后的教学效果就会差很多。”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陈光中也对记者说:“要学以致公、学以致用。”而应松年则更加明确地说:“学校也应当加入实践当中去。”如今,已过古稀之年的应松年依然是个“空中飞人”,带领着自己的行政法团队深入到全国各地,调研实践。他对记者说:“现在执法比立法还难,这是中国的大问题。应当狠抓贯彻,我们学校也应当参与进来。因为,解决中国实际问题应当是我们的最高任务。”
1995届法大毕业生佟丽华一直在践行着这一原则。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农民工法律援助这两大公益法领域,他做着艰辛的努力和探索。作为法学教育的毕业生,进入社会后,佟丽华一度成为北京最年轻的国办律师事务所主任,但他最终选择了帮助弱势群体。在校读书时,佟丽华和许多法大学生一样,梦想法治,追求公平正义。但直到他扎根在受权益伤害的无助的未成年人与农民工人群中时,他才真正明白了,什么是正义。“对于断臂童工而言,他们的正义,就是获得赔偿,回到学校读书;对被欠薪的农民工而言,正义就是讨回欠薪,回到家里和父母妻儿过上快乐的生活。”在一次演讲中,他这样说道。“法大的教育培养了我融入血脉的法治思想,和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但踏出校园以后,我们要学会的是:怎样把法治的思想变成现实,怎样让困境中的人们去感受法治的力量,让他们在遇到问题时,想到的不是靠权力和金钱,而是法律。”他说。
法治厚德融入学生血液
在中国政法大学五位终身教授里,李德顺是唯一一位非法学学科教授。带着一种文化研究者特有的厚重与平和,他主动要求“自己写一篇文字”,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回复,附言“请批评指正”。在撰写的几百字小文中,李德顺开篇便言:“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应有形态。” 他写道:“我国有极其深厚的人治文化传统,要在这个基础上建设法治,必然会遇到许多有形和无形的障碍,并且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其中,以人治的习惯和思路去理解、扭曲、最终放弃法治,使法治‘人治化’,显然是一个最大的障碍和危险。”
4月25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对陕县法院法官水涛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之前,水涛在面对一起3死2伤的交通事故审判中,无视交警支队“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勘验结论,对肇事司机从轻处罚,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抛开重大的冤假错案,这些有失法治精神的小型案件依然充斥在我们的身边。很多犯罪错的法官、检察官,几乎都曾受过法学教育。李德顺不断地呼吁:“我国法治的实现,还要有法治文化的培育。”这种法治文化,应当在高校的法学教育中就予以灌输。只有以法治文化为基础,法学学生才能更深刻地体会到,什么是法治精神、什么是公平正义。
即使中国社会有着浓厚的人治文化传统,但在讲了大半辈子法制史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看来,在学习借鉴西方法律理念的同时,不能盲目推崇“洋法律”,而抛弃中华传统法文化的精髓。张晋藩认为,中华法文化中有很多民主与科学的因素。比如:以人为本,肯定人的价值的法理念与法律原则;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观、天道观、法律观;以礼为核心,礼乐刑政综合为治的治国方略;法与道德相互支撑,情理法三者的统一;缘法断罪、罪当其罚的平等观和法治观;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恤刑原则…… “这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张晋藩对记者说,中国的法学教育应特别注意传承法文化积淀的因子,但“传承不是复旧,而是适应时代的需要,在继受的基础上加以创新”。
汲取中华法治文化中优秀的东西,并加以吸收创新。用传统的“法治”精髓来抵制尚未驱散的“人治”阴霾。这些是法治文化研究者希望的奋斗目标。而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唐德华却用一种更为具体和实际的角度提出了法学教育亟待加强的问题———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今年刚好也是唐德华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50周年。半个多世纪,他目睹了一个新生的国家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必依的曲折过程。“对于法治完善过程中的艰难与曲折,我有着深刻的体会。”他对记者说。
5月13日,已经退休的唐德华坐在湖南老家,对法学教育依然反复提及。“法治的发展根植于法学教育,离不开法学教育。”“这么多年来,我见过不少学法者,很专业,也很有成就。但因职业道德的缺失而犯了罪错,招来牢狱之灾。我深感职业道德缺失,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会让法治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对司法公正的看法发生动摇。”他对记者说道。做了几十年的“中国大法官”,唐德华深知“真正做到清廉公正很难”。他突然提高了一点声音说:“一定要靠大学教育打下基础。在法学教育中,职业道德的教育非常、非常的重要,有时甚至更为重要。”在职业道德教育中,唐德华还特别强调老师以身作则的重要性。他说:“要让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母校即将迎来60华诞之际,唐德华最惦记的,是借《法治周末》向昔日的恩师们送去问候与感谢。“他们给我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言此,这位以耿直闻名的大法官有些激动。
同样激动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陈光中。他对记者说:“我一辈子都是法大人,千头万绪一时都不知从何说起。”对于法学教育的未来,陈光中坚定地说道:“应当‘以法为大’,永远坚持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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