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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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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学者都有自己的个性,每一条学术道路都有独特的风景,

不同的起点,不同的初衷,却有着同样的热爱与专注,同样的诚恳与坚持,

让我们一起聆听他们的真实与亲历,洗尽铅华与浮华,

让每个人的闪光点都熠熠生辉,不为成功的复制,

只为那一份孜孜以求,倾力而为。

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首批入选者。

他说——

夫子之道,一以贯之

个人简介

于飞,1977年生,河南商丘人。27岁于中国社科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师从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35岁破格晋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德国洪堡基金会“总理奖学金”获得者,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B层次。获得“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提名奖各一次,中国法学会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三等奖,“佟柔民商法基金优秀青年优秀科研成果奖”,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三等奖各一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一项,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一项。学术上专攻民法总论、侵权行为法,已出版专著2部,参与著作、教材6部;发表权威期刊3篇,核心期刊10余篇。连续两次被学生评为我校“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

成果展示

(一)专著类

1、专著,《权利与利益区分保护的侵权法体系之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2、专著,《公序良俗原则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二)参与、参编类

1、《物权法精解》(江平主编),于飞参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新编物权法教程》(江平主编),于飞参与,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版。

3、《民法学》(李永军主编),于飞参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合同法》(王卫国主编),于飞参与,北师大出版社2010年10月版。

5、《合同法学》(李永军主编),于飞参与,高教出版社2010年2月版。

6、《房地产法制专题研究》(柳经纬、刘智慧主编),于飞参与,法制出版社2011年12月版。

(三)权威期刊类

1、独撰,“违背善良风俗故意加损害于他人与纯粹经济损失保护”,《法学研究》2012年第4期。

2、独撰,“侵权法上权利与利益的区分方法”,《法学研究》2011年第4期。

3、独撰,“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区分及宪法对民法的影响”,《法学研究》2008年第5期。

(四)核心期刊类

1、独撰,“‘法益’概念再辨析”,《政法论坛》2012年第4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2012年第10期全文转载。

2、独撰,“论德国侵权法上的‘框架权’”,《比较法研究》2012年第2期。

3、独撰,“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的区分与交叉——兼论我国物业立法概念运用之准确化”,《浙江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

4、独撰,“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上‘其他权利’的法解释发展----积极意义及解释困境”,《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

5、独撰,“《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的界定”,《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6、独撰,“民航客运承运人对旅客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法学》2006年第6期。

7、独撰,“论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的区别适用”,《法商研究》2005年第2期。

8、独撰,“技术秘密交易中善意第三人的保护”,《知识产权》2006年第6期。

9、独撰,“公序良俗概念在侵权行为法中的功能”,《学术交流》2007年第5期。被光明日报2007年6月12日观点摘登。

10、独撰,“论我国民法典序编的形式与内容”,《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第7期。

11、独撰,“民法学科学化的反思”,《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2004年第4期全文转载。

12、独撰,“论民法上第三人的保护”,《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3年秋季号。

13、独撰,“改革开放30年物权法发展评述”,法制日报理论版,2008年12月18日。

14、独撰,“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比较分析”,载于《制定科学的民法典----中德民法典立法研讨会文集》,孙宪忠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编辑 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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