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学习指南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调整研究生教学模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5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相关部署及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的方案》《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本着“不返校,不停学”的原则,调整研究生教学模式,落实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延期开学期间调整研究生教学模式的工作方案。

该方案即日起实施,至疫情结束学生返校正常上课结束。学生返校后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安排实施研究生教学工作。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的整体工作部署,学校在延期开学期间成立研究生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组:

(一)研究生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明马怀德

副组长:常保国李曙光

成员:研究生院、学生处、图书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各培养单位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组

组长:李曙光

副组长:孙园植 张永然 刘承韪 肖宝兴

成员:各培养单位教学副院长及研工办负责人

二、总体调整思路

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本着“不返校,不停学”的原则,依照2019-2020学年校历的教学周安排,根据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特点,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学业指导方面的第一责任人作用,以导师指导和学生自学、科研为主导,采取灵活多样的信息化教学方式,组织学生进行学习。

总体实施原则:优先安排研究生必修(学位)课程开课;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教学和指导;充分发挥导师指导作用;发挥培养单位、基层教学组织的积极性。

(一)各培养单位优先开设专业必修课(学位)课程。因客观原因无法开设必修(学位)课程的教师,由各培养单位统计汇总到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鼓励多个教师开课的同一门必修(学位)课合并为一个课堂,可以进行接力授课。待学生返校后,再依据选课结果恢复多个教师同时开课。

(三)鼓励专业选修课、通识类课程开课。

(四)导师通过学校的“学习通”和其它线上方式开展多样化教学;同时加强研究生“一对一”的指导。

(五)各培养单位和基层教学组织要做好本单位的开课工作;及时解决线上教学过程出现的问题;根据本培养单位和专业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安排。

三、具体实施方式

(一)研究生院更新选课安排

研究生院调整选课安排,发布《关于更新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选课方案的通知》,研究生根据新的选课方案进行选课,各培养单位完成学位和限选课程的补选。

(二)各培养单位统计能够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及其教师名单,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根据选课人数情况(执行原选课人数开课底线数量)和能够进行线上开课教师名单,发布具体开课信息。

(四)各培养单位制定线上教学实施方案

各培养单位要根据本培养单位的研究生课堂教学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培养单位的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五)线上教学启动时间

依照2019-2020年度校历的教学周安排,2月24日为春季开学第一天,为保证教学秩序,避免学生课程时间冲突,开课教师和选课学生原则上应按照排定的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表和具体教学周实施线上授课与学习。

按课表规定时间实施线上教学确有困难的课程,各培养单位应在本单位的教学实施方案中予以列明,并在方案中做好相应调整和安排。

(六)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

各培养单位应指导本单位任课教师根据线上授课特点调整教学大纲,设计网络教学方案。鼓励学位课开课教师通过“学习通”APP进行直播授课。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教授助手制实施办法》为每门线上开课课程统筹安排一名教学助手,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足的培养单位和非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可以参照以上办法为每门线上开课课程统筹安排一名硕士研究生教学助手,硕士研究生教学助手履行岗位考核合格的,可以获得其培养方案规定的集中实习学分。

1.通过“学习通”平台进行教学

鼓励开课教师采用“学习通”APP进行线上教学。

采用“学习通”授课的任课教师可参加教务处组织的2月10日、14日举行的“学习通”平台直播培训,错过直播的教师可以收看录制视频自行学习。“学习通”相关操作指南见附件1。

使用“学习通”APP实施教学的教师须在2020年2月24日正式开课前,登录学习通APP并完成身份认证,核对开课信息,发布延期开学期间所授课程的授课模式总体介绍以及第一周授课要求,后续每周六前发布下一周的授课要求。

修读“学习通”授课课程的学生须在2020年2月24日正式开课前,登录学习通APP并完成身份认证,核对选课信息,及时了解教师的授课安排和要求,并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具体办法请参照附件2。

2.其它线上教学平台教学

开课教师可以按照本单位线上教学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其他线上教学方式实施线上教学;可通过组建课程微信群、QQ群其他网络平台的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线上授课。任课教师须根据线上教学的特点备课,调整设计教学流程,保证教学质量。教师通过“学习通”以外的其它在线方式进行每周课程教学的,须注意留存教学相关数据信息,并须做好学生返校后课堂教学衔接准备。

对于身体有病患、家里上网不便的同学,可以申请不进行网络修学,并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由辅导员汇总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报给研究生院备案。

(七)任课教师具体教学方式

1.多种方式开展教学

任课教师须根据线上教学的特点重新备课,重新设计教学流程,突出教师的主导作用,可采取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直播授课:为避免学生学习时间冲突,若采取直播方式,如无特殊情况要求任课教师安排在原课程排定的时间点进行;

(2)上传课程资料并给学生布置每教学周的学习任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教学文本资料等。

(3)组织学生进行线上分组讨论;

(4)布置课堂作业并批阅;

(5)进行课堂测验;

(6)讨论答疑。

2.教学时长教师自主安排

考虑到线上学习的特点,任课教师可以自行决定课程讲授的时间长短。

3.学生学习时间相对自主把握

除任课教师要求学生集中参与直播授课等形式外,学生学习时间只要自主安排在本教学周内完成即可,不拘泥于原排定上课时间。

(八)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学生的“一对一”指导和人文关怀

1.研究生导师应充分发挥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的第一责任人作用。以网络形式加强对研究生自学和科研的指导;

2.应届毕业生的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的指导,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

3.要加强对于研究生的关心关爱。主动、及时掌握自己所指导学生的身心健康情况,积极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减少社会活动,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尤其对在疫区的同学要多加沟通,给予更多关怀。

四、工作分工与要求

全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学工作,积极按照研究生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研究生教学工作组,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尽全力保障特殊时期研究生教学的开展。院校多部门联动,协同保障该项工作开展,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研究生院

1.负责研究生教学整体组织工作,协调沟通各培养单位和各相关部门;

2.拟定调整研究生教学模式工作方案,指导各二级培养单位做好各单位的线上教学实施方案;

3.协同教务处和“学习通”技术团队确保“学习通”APP平稳运行;

4.总体教学运行管理保障和应急突发状况处理,与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对接,解决师生网络授课中遇到的执行问题;

5.负责运行过程中教师教学、研究生学习有关教学方案和技术问题的咨询和答疑。

(二)各培养单位

1.根据本单位教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单位的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并指导任课教师完成;于2020年2月20日前将线上教学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确保本单位教师按要求进行线上授课;对教师线上教学的组织进行协助;

2.负责将学校相关文件、重要通知传达给每一位任课教师和每一位研究生;

3.根据研究生院制作的汇总表格模板,于2020年2月12日前,向研究生院教学服务中心报送《拟进行线上教学课程及教师信息汇总表》,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报送《未能线上开课的必修(学位)课信息汇总表》;于2020年2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报送《本单位开课情况汇总表》;

4.做好《关于更新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2020学年第二学期选课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的二级培养单位应完成的工作;

5.收集教师和研究生的各种疑问、意见和建议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解决。

(三)学生处(研究生工作办)

学生处负责组织各培养单位辅导员及时、准确向学生传达学校本阶段教学安排,督促学生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及时关注教学相关舆情并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

(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要负责“在线不停学”专题板块建设、学校各教学资源平台的整合与运行维护、学校已有教学资源的整合上传、研究生教学运行相关系统运行维护与数据对接。

五、咨询与答疑

研究生院将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与各培养单位,全力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网络教学和培养指导的顺利进行。授课教师、导师和研究生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和辅导员进行咨询,也可以通过电话(58908076,58908456)或电子邮件(peiyangban@126.com)联系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每天查收邮件,并及时回复。


中国政法大学

2020年2月4日

编辑 陈韵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