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平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12月19日12时2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江平先生是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组长。曾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等职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等荣誉称号。
江平先生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民商法理论观点,引领中国民商法学从发展走向成熟,奠定了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作为负责人牵头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起草工作;作为主要专家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诸多重要法律的立法工作。
江平先生躬耕教坛60余年,潜心育人、无私奉献,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深受广大学生爱戴,把毕生的精力都奉献给了法学教育事业。
江平先生为我国法学教育事业、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建设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江平先生的逝世,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重大损失,是我国法学界和教育界的重大损失!我们沉痛悼念江平先生,深切缅怀江平先生!
谨此讣告,共寄哀思。
为沉痛悼念江平先生,兹定于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上午8:00,在北京八宝山殡仪馆东礼堂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12月23日,上午7:15,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东门发车,上午6:50,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南门发车,分别前往八宝山殡仪馆。
校内外各界欲致唁电、悼文或敬献挽联、花圈,敬请于12月22日12:00前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