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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侯佳儒荣获2015年“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

来源:环境与资源法研究所   8-2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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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实施委员会秘书处正式通知,我校教师侯佳儒副教授荣获2015年“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

这是继王灿发教授荣获2011年“中达环境法学者奖”、曹明德教授荣获2012年“中达环境法学者奖”之后,我校教师再获殊荣。

侯佳儒副教授是我校“环境法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带头人,是我校“环境法国际暑期学校”负责人,在2014年为民商经济法学院破格聘为教授。

“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始于2011年,由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设立,目的是奖励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环境法学科中有突出成绩和创新思维的教学与研究杰出人才,支持他们耕耘讲坛,潜心学术,为中国环境法治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该奖每年从中国大陆和台湾的环境法学者中评选出一位环境法学者和两位青年环境法学者。对环境法学者奖获得者连续三年每年奖励10万元人民币从事学术研究,对青年环境法学者奖获得者每人一次性奖励五万元人民币。

“中达环境法学者”的申请人应为申请当年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的杰出专职教授或副教授;“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 的申请人应为申请当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职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编辑/骆红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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