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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携手共建全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7-3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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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校检深入合作,7月26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携手共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签约及揭牌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出席仪式并讲话。仪式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携手共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签约及揭牌仪式)

常保国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发展现状、学科优势和人才培养的成就以及我校在政法干部培训方面的培训资源。他说,此次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携手共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是法大在全国建立的第一个省级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也是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的积极尝试。双方将以培训基地为平台,将实务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入学校,同时,学校优秀人才将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双方在干部进修、人员交流、专家咨询、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李琪林在致辞中说,与中国政法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区检察机关向外部借力借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的具体举措。高等院校是法律人才培养的摇篮,检察机关是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能够实现共同发展。他希望以此次签署合作协议为契机,双方共同搭建起检察理论与实务结合的研究平台、服务检察工作的专家咨询平台、法律人才的培养平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提升平台,积极开展多层次的深度合作,共同推动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和检察理论的深入研究,为法治中国、法治内蒙古建设贡献力量。

(李琪林和常保国共同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揭牌)

仪式上,李琪林和常保国共同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揭牌。

常保国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小文签署了合作协议。常保国代表学校向受聘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基地专家委员会委员和中国政法大学实践导师的代表颁发聘书。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中国政法大学国内合作处处长刘建、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兼学校培训中心主任宋乃龙,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仪式。

据了解,未来5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将通过举办高级研修班进修培训、共享同等学力课程网络学习课件、开展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课题合作、共同建设高端智库、互聘专家咨询委员、聘任兼职实践导师、开展教师挂职锻炼、组织学生实习等展开全方位合作。

相关链接:

【检察日报】内蒙古:携手高校成立法治教育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牵手中国政法大学 共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

编辑 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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