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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马克思主义与法治中国”全国学术研讨会暨“恩格斯思想研究”高端论坛召开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校对 刘潍 审核 王安琪   12-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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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第三届“马克思主义与法治中国”全国学术研讨会暨“恩格斯思想研究”高端论坛在我校学院路校区召开。本次会议由我校主办,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基地承办。会议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要学刊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及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网等多家媒体代表参加会议。

(胡明致辞 摄影 卢云开)

党委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高浣月主持了开幕式。她表示,“马克思主义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作为学界同仁交流互鉴的平台,旨在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有机融合,发展特色学术共同体和生力军。此次论坛力求多方位呈现学术观点、深层次激发智慧火花,进一步推动法治中国的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和发展。

党委书记胡明在致辞中指出,在恩格斯诞辰200周年之际,围绕“马克思主义与法治中国”这一主题召开全国学术研讨会,向革命导师致敬、向法治中国献礼,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胡明表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开辟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境界,为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做出新贡献。

(第三届“马克思主义与法治中国”全国学术研讨会暨“恩格斯思想研究”高端论坛 摄影 卢云开)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中国人民大学张新教授认为,恩格斯从唯物史观出发,奠定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础,我们要采取“扬弃”的科学态度,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南京大学胡大平教授认为,历史唯物主义要从科学维度和历史过程来理解。北京大学聂锦芳教授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必须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相结合并彰显全球视野。我校喻中教授追溯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来源,认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世纪”。西北政法大学李其瑞教授强调了恩格斯的三大法学批判及其对法学世界观的超越。哈尔滨工业大学杨志教授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角度对马克思法哲学溯源,表述该思想的当代启示和价值。中国社会科学院强乃社研究员、黑龙江大学姜海波教授、北京大学宋朝龙研究员等也分别在论坛上发言。我校张秀华教授、孙美堂教授、李志强教授和吉林大学吴宏政教授分别作了发言评议。

(合影留念 摄影 卢云开)

《教育与研究》孔伟编审、《马克思主义研究》张剑研究员和《中国高校社会科学》编辑部的毛殊凡研究员分别担任各场主题报告的主持。最后,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邰丽华教授闭幕致辞,她对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为会议提供服务的老师同学表示了感谢,并欢迎广大老师、学者和媒体朋友对本次论坛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在热烈掌声中,第三届“马克思主义与法治中国”全国学术研讨会暨“恩格斯思想研究”高端论坛圆满落下了帷幕。

编辑 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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