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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成功举办“学思享”大讲堂第三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改革

来源:法制网   6-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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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行政法研究所党支部主办的“学思享”大讲堂第三讲开讲。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教授专题讲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改革”。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法学院院长焦洪昌与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大炜主持,行政法研究所教师及全校六百多名师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此次讲座。

马怀德在致辞中表示,江必新教授法学造诣极高,在行政审判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致力于法大高端法治人才的培养,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有深刻的看法和论述。他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十一个坚持”每一条都涉及到司法。此外,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改革的论述远不止这些,《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中收录了300多段关于法治的论述,涉及到司法的内容有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改革、司法责任制、员额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

江必新从四个方面系统而深刻地阐释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司法的性质和定位。司法权是判断权、裁决权,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二是进一步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司法的新要求。司法必须坚持并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司法必须保持人民本色、站稳人民立场,司法必须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基本的职责使命,司法必须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原则,司法必须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必须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质,司法人员必须秉持司法良知、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司法应当自觉地服务党和国家大计,司法机关应当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司法必须公开透明并依法接受监督,司法机关必须始终抓好队伍建设。三是厘清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司法改革的方向与原则。司法改革的方向是坚持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高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既要坚持制度自信、又要看清存在的问题,既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也要尊重司法规律,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又要解决司法机关的保障问题;既要保持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又要推动制度创新,既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又要善于继承、借鉴人类司法文明成果,既要有问题意识、又要有系统思维,既要坚持顶层设计、又要鼓励基层创新;既要全面进行推进、又要抓住关键环节,既要整体设计、又要循序推进。四是精准把握司法改革的任务和举措。优化配置司法职权,确保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焦洪昌总结发言时认为,江必新教授归纳已有的观点和思想,实现了学习创新;论述思路逻辑性强且重点突出。作为判断权的司法权是公法研究的重要命题,判断权主要解决司法行政化问题;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地方法院是统一的国家权力在地方的体现;优化审判职权设立跨行政区法院、大量设专门法院需要于宪于法有据;司法责任制下,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法院独立还是法官独立需要进一步得到明确。

在互动环节,江必新老师对提问一一进行回应。最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思享”大讲堂第三讲在现场师生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原文链接:

http://www.legaldaily.com.cn/Education_Channel/content/2021-06/03/content_8522290.html

编辑 刘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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