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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法学实验班研究生培养及论文工作座谈会

来源:法学院  马芸芸   4-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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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法学实验班研究生培养及论文工作座谈会在学院路校区举办。法学院院长焦洪昌、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及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各研究所负责人、法学院研工办相关老师参加座谈会。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刘大炜主持座谈。

(法学院院长焦洪昌发表讲话)

焦洪昌代表法学院对支持实验班工作的各位老师表示感谢,他围绕法学实验班的定位及以后工作努力的方向与会老师进行交流。他指出,法学实验班是我校承担的国家级法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特别注重对学生实务能力培养,采用“4+2”的培养模式,旨在打造国家卓越法律人才,为中国法学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提供经验。但是,在近几年法学院在集中管理过程中,在师资力量分配、课程设计、各学院协调合作等方面出现一些问题。对此,他提出以下目标:第一,组建导师队伍,为最优秀的学生配备最优秀的导师,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第二,加强学院间交流合作,发挥我校法学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势;第三,明确论文标准,规范答辩程序,帮助学生顺利毕业。希望参加座谈会的各位老师就法学实验班学生培养过程、论文工作遇到的各类问题积极表达意见与建议。

刘大炜介绍了我校法学实验班学生培养概况及特点。他指出法学实验班的学生具有学习基础好、学习能力强等突出优点。但也存在课程压力小,学习劲头不足、精力易分散等问题。希望各位老师立足法学实验班管理实际,积极进言献策。

(与会人员积极讨论发言)

与会老师就实验班学生培养定位、课程设置、导师制度、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及实习安排等问题进行讨论。陈维厚详细介绍了法学实验班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选题情况,并提出学生预答辩、答辩工作程序及各研究所与研工办的工作衔接问题,建议各研究所指定专人负责实验班论文相关事宜。各学院老师对此提出以下建议:第一,确定论文提交及答辩的具体时间;第二,在保证论文质量的前提下,提升课程安排的实务性,做到学习与实习、论文与实践相结合;第三,注意本科培养和研究生培养的区别与联系;第四,研工办对学生选题、导师等情况建立电子档案,以便各研究所及时进行调整。

王振峰最后进行总结发言。他结合近来的工作内容,从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区别谈起,首先明确法律硕士重在培养应用型人才,注重实际操作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降低学术研究能力要求,论文写作质量同样要有保证。其次,打破本科生与研究生的人为界限,贯通思想,同时注意本科生的积淀基础和研究生学术能力的培养。再者,希望老师们根据不同的培养目标,合理安排课程。最后,他指出学位论文标准要明确合理,对学术型和专业型人才要从论文选题、内容、形式、方法、规范等方面进行区别和统一。




编辑 黄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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